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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精选

当公司想要做重点工作的时候,为了保证工作开展的更加有序,我们要开始着手规划工作方案了。写活动方案时可以多参考他人的意见,你的认知中工作方案也是这样的吗?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1)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2)

本月5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20XX年的“清明”节。在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有烧香点烛、烧钱化纸、扫墓祭祖、怀念先人的传统。山林间扫墓人群络绎不绝,鞭炮声此起彼落,烧钱化纸烟雾弥漫,野外用火成倍上升,增大了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特制以下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目前,我镇森林覆盖率已达41%,林木生长茂盛,林区内枯枝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较多。“清明”期间,上山扫墓祭祖和进入林区春游的人员较多,因而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因此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镇广大的农户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一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健康生存的必须条件,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就是毁坏我们共有的家园;二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有巨大价值的经济资源,百年树人,十年树木,从栽植幼苗到培育成功一片森林,时间长投入大, 主观故意纵火或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每个群众是难以承担起赔偿责任的;三是要认识到故意纵火或过失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村(社区)两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村辖区内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对林区划片确定具体责任干部;镇林业站聘请的巡山护林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全天上路上山巡查。切实做到每一座山坡、每一片林子都有负责人,不留一处死角,确保一方平安。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大张旗鼓地在本辖区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要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各村要加强对主要墓地、坟区祭祀用火的巡查管理,要求群众在进行烧钱化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时,要远离草木茂盛、枯枝落叶厚实的地方, 避免在迎风坡烧纸用火;要教育群众上坟时要守住纸钱堆燃完燃尽后再离开,既是对所祭拜的祖先的尊重,更是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隐患的需要。要加大火灾查处力度和宣传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

四、科学组织,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发生森林火险后,要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告火灾的时间、地点、受害森林面积、扑救等情况,稍后报告起火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是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正确处理扑救重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最大限度避免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二是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灭火”的关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三是提高现场指挥能力,防止盲目指挥。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从即日起至4月6日,镇村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漏岗、缺岗,及时处理火灾信息,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科学组织力量及时扑救。镇成立巡查小组,镇、村、农户共同努力,确保“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3)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根据规定,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为:4月4日—4月7日。节日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要求同学们努力做到

一、防火安全。

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

1、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弄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2、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防止风大刮走燃烧的物品从而引起失火。

3、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4、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我们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乘车时,要密切关注车况,严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2、步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事情。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4)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副局长杨书生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小梅、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陈自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清明节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确保实现平安清明工作任务;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要积极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站点安排接送车辆。要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追思先人等为主题的祭扫活动,通过祭扫英烈、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散、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要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xx〕58号)精神,按照《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要求,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减免补贴程序、政策宣讲引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项目科学合理、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

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遵循可持续原则,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要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三是发挥综合效益。要广泛宣传惠民之策、利民之举,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新时期殡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殡葬政策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的动力源,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

二是善于交流互动。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及时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认真核实,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善于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善于掌握新媒体渠道,通过宣传殡葬工作中有新闻价值的动态和实情,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主题服务活动。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是抓好行风建设。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落实《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湘价传电〔20xx〕23号)和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岳民事发〔20xx〕3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清明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人,拟定观察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1、各地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方式:电视台清明节新闻采访,电视台飞字宣传,报纸上刊登报道节期工作相关文章和倡议书,在社区、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点悬挂若干条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内容: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殡葬管理法规。

2、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保证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区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地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上交清明节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统一,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都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期不得擅自离岗,原则上不得请假。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自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后,清明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以及大规模人员户外流动的特点,为防止引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安全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并报告。

4、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5)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回升,民俗用火及生产用火将增多,各村,各营林单位务必认清面临的严峻防火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某某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制。划分责任某某,层层落实责任,把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各责任某某,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任有人担”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多渠道开展文明祭祖宣传,积极引导村民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重点某某、重点部位、重要路口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架设防火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保持高度戒备,做好扑救准备

清明期间,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防火隐患排查及防火队员执勤和防火器械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森林消防装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森林防火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及村级护林队员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火情报送,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执勤,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警及火情动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同时要迅速火情上报积米崖管区。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6)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篇7)

一、要加强教育。

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山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山林火灾的案例,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山林防火意识,教育全体师生在封山育林和重点林区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荒用(玩)火;严禁带火种进入。

学生自行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禁止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

二、要倡导文明祭祀。

充分利用网络的作用,向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学生告知并提醒家长在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如当地发生山林火灾,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扑火工作。遇有学生自发扑救山林火灾情况时,要及时加以劝阻,严防学生伤亡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安全防范。

做好山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各种用电、用火、交通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学校各种专业教室、用电线路及重点场所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五、要加强值班值守。

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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