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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的作文

2024-02-23

魅力的作文十四篇。

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有关“魅力的作文”的范文。作文是一种将我们的故事和情感永久记录下来的方式,参与作文写作可以增加自己的文学修养和审美素质。一篇好作文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希望能将它分享给需要的人!

魅力的作文 篇1

星期天来到了农村姥姥家。这儿群山环抱,绿水缭绕,静静的村庄,蓝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窄窄的山路,袅袅的炊烟构成了小村庄诗意的轮廓。更重要的是这儿住着一群善良的村民,大家总是聚在一起说说笑笑,今天你给他家几个橘子,明天我给你家一条鱼,生活得其乐融融!

姥姥是个记性不好、腿脚又不灵便的人,一天姥姥去小卖部买醋,等到了家却找不到剩下的五元钱了。老人家嘛,节俭又固执,执意冒着酷暑沿途寻找,望着外面火辣辣的太阳,我只得紧随其后。走着走着,看到小卖部的老板娘迎面走来。“大娘,您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呀!”可能老板娘是从姥姥焦急的神情中看了出来。“是呀,钱丢了,明明刚才我还握在手里的呀!一转眼,怎么就不见了呢?五元钱呢!多可惜啊!”姥姥絮絮叨叨道。

“大娘,这就是您丢的五元钱,刚才丢在了我们的小卖部里,我问了好多村子里的人他们都说不是。这不,正好碰到了您,这可算是钱归原主了,我也就放心了!”老板娘乐呵呵地说道。听了老板娘的一番话,我和姥姥连忙道谢!

拿了钱,扶着姥姥往回走。偶然回头我看见老板娘正急匆匆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阳光照射在她那娇小的身上,为她包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使她的背影显得那么高大,那么神圣……细细想来,这应该是善良的魅力吧!

善良是开在人们心中芳香的花,那泌人心脾的香浸润着你;温暖着我;感动着他……

魅力的作文 篇2

雨在不同时候会展现出不同的景象,如果是大小或长短,那就更加有风趣,非常可爱。

小雨像一个美丽的仙女,给人间撒下了如同白纱布般的美丽雨点,装饰着人间,让它变得美丽无比。同时,这位仙女还是一位音乐家,在雨点落下时,安排了一场天下无双的音乐会。它独一无二的特点,在于每个出现“小蘑菇”的地方,声音都不同,你可以去倾呼滴答滴答——雨水落到石头上;哗啦啦哗啦啦——雨点穿过树叶时,唱的歌;嗒嗒嗒嗒——小蘑菇长到了地上;轰隆隆——雷伯伯开始打鼓了……听了这么美妙的音乐,任何人都会感到身心舒畅、格外轻松。

中雨应该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绅士,帮助着那些辛勤的清洁工,冲走了垃圾,仔仔细细地清洁了地面,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加整洁、干净。

我一直很尊敬大雨先生,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古代,世界有许多地方在闹旱灾,这时大雨就不顾一切地跑去世界各地放出自己全部的水,让人有水喝,干裂的土合拢,动植物获得水,只要看见人们脸上的笑容,大雨就满足了。但它来不及高兴,它一恢复水分,就立刻到下一个地方降雨去了。

最可爱的是阵雨,每当这时候看到天空时,我就想笑,因为我觉得天空像一个小小的孩子,你给这个小男孩哭就哭,你推得更近,他哭得更厉害,可你一旦给他帅气的变形金刚——他笑得比花儿还灿烂——真是太好玩儿了。

雨有着强大的魅力,而不同的雨又有着不同的魅力,这些有魅力的雨一起合作,才创造出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魅力的作文 篇3

一个人常常期待,下一秒迎面而来的他会不会带来意外邂逅的樱花气息。我想我是爱上了,爱上那陌生人的气息,正如他如纱般的魅力,我无法抵挡。

陌生,因为不熟悉,看人才会多一份幻想,多一丝憧憬。若是太过熟识,看人便看得太深透,时常将坏的无限放大掩去他的美。所以才被陌生人所吸引,被每一次单凭感觉,带着诗意浪漫的相遇所吸引。回归人最原始带着冲动鲁莽的心,也许那一刻所见的魅力才是最真实的。

记得第一次站在街口,无所事事地踩着板砖前行。我不习惯抬头前行,只是习惯盯着路面的纹案,也不是在掩饰些什么,就是无理的习惯。忽的一撞,我有些发愣,没来得及抬头,只见站在对面的人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雪白的球鞋上赫然印着黑脚印。我含糊不清地说了声“抱歉”,又没有抬头,但这次是因为尴尬。那人也便贴着我的肩,一言不发,急急地走了,衣角上沾有青草味的爽肤水气息。待我回头,却早已不知人群中哪个是他,也罢,我也便继续前行。

只是,心中的悸动不可否认地愈演愈烈。我很好奇,那从未谋面的人,带着他的2气息竟给我带来一份心悸。那一种很想了解又没有胆量靠近的心情,如青春期躁动的分子不断膨胀,产生的感觉有些痛,又有些欢喜,痒痒的,微妙变化着,不可言喻。也许这便是陌生人的魅力,那样自私地带走他人的心悸,却又匆匆不让你有探索下去的余地。

也许这样最好,对于那些带给我悸动的陌生人,原本便是如凋零的樱花瓣,扫脸而过,除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清香外,空留人一脸的幸福又迷惑的面庞。

我相信或许当我点一片花瓣轻轻揉捏,会发觉它其实并不清香,也不粉嫩,只是普普通通的花瓣罢了。担当这一切与我陌生时,它所拥有的魅力,却让我心仪。

这其实也是一种幸福。生活多一些粉红的浪漫场景,也会变得容易。纠结,迷茫,好奇,渴求,终化作我的情随风而去……

魅力的作文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你听了一定很耳熟吧!也许你已经猜到这是高尔基的名言了。可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精神上的目标了。因为我早已离不开书,为了它,我可以废寝忘食。

从小,我就与书结缘。幼时,我被厚厚的一本《安徒生童话》所吸引。每当深夜,我就拉着妈妈让她给我讲书中的故事。随后,妈妈那温柔的声音伴我进入甜蜜的梦乡。那精彩的故事情节更是在梦中回荡着。我看见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天鹅,听见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在森林里追逐嬉戏的声音,也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命运伤心地流下眼泪。在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童话中,我懂得了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真谛。

几年后,我步入了小学,琳琅满目的书籍令我爱不释手,一本本好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从《十万个为什么》中,我看到了动物世界的奥秘,还解答了我日常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充实了我对科学的渴望。后来,世界上掀起了一阵“哈利波特”热潮,让我懂得了正义的力量——邪不胜正。

转眼间,我上了中学,我的思想逐渐成熟,见识逐渐增长,眼界逐渐开阔。虽然学习气氛更加紧张、课程更多,读书的时间也少了,但是书依然不能从我的手里逃脱。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变成了我的必读之物:罗贯中笔下上演的气势磅礴战争场面的《三国演义》,曹雪芹笔下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红楼梦》、施耐庵笔下108位英雄好汉起义的《水浒传》,吴承恩笔下唐僧四人历经磨难取得真经的《西游记》,都使我受益匪浅。

书是最灿烂的朝阳;书是雨后缤纷的彩虹;书是沙漠中的大片绿洲;书是开阔视野的窗户。在书中,我与李白一起攀登不老山,与苏轼共赏一轮明月,与杜甫一起游览泰山……在书中,我与孔子、司马迁、莎士比亚成为知心朋友;和鲁迅、巴金进行畅谈。

好书伴我走过了十二个春秋,它陶冶着我的情操,净化了我的心灵,改善了我的思想,充实了我的生活,它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营养。

魅力的作文 篇5

天气渐渐寒了起来,人们都换下秋装,穿上了厚厚的棉衣。动物们又开始冬眠了。漫天大雪,这标志着魅力的冬季来临了。

窗外鹅毛般的大学如放学了的孩子一般涌出了天的大门,在空中嬉戏打闹,落地昏昏欲睡。空气也随之睡去,太阳也如同睡着了一般收回了火热的情愫。天地之间一片洁白,温度骤减,水面结冰,唯有腊梅在寒风中孤芳自赏。

雪之可爱在于它可包容大地,覆盖一切。梅之可爱,在于它的低调,不随百花争芳斗艳。雪愈下愈大,茫茫白色中更突出梅之艳丽。梅花也不厌烦雪的到访,慷慨般地给雪一个“落脚”之地,但枝条也如同垂柳一般被雪压弯了。

凌晨时分,刚刚睁开眼睛,窗户窗帘缝隙处有一股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身拉开窗帘,呵!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楼顶的砖块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枯枝败叶的老树也重新穿上了白衣,定睛一看,窗户上挂着的不是天之画作霜花吗?如同树藤一般在窗户上伸展腰肢,可以清晰地看见它身上的枝条甚至脉络。

冬天一到,美食也丰富多样,各地吃货又到了吃季,连我最爱的火锅也花样百出了。阖家团座在火锅旁,听着锅里沸腾的水声,赏着外面的雪花纷飞,真是温馨极了。当热腾腾的羊肉汤加上还冒着热气的烙饼,是北方人的最爱。那流着肉汁的羊肉,咬上一口就会觉得暖气蒸腾。羊肉汤店里一到冬天就客流满员。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工作,都为了同一种美食而聚集在一起,欢天喜地地吃着,手舞足蹈地谈着。窗外的雪花也融入到这里,一个个随风飘扬……

漫天雪花的时光,腊梅凌寒开放的时间,属于火锅、羊肉汤的季节,真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冬季。

魅力的作文 篇6

我爱音乐,爱得疯狂!

每天早上,醒来会哼上一两句,走在路上也会哼一两句。只要有我在的地方,就会有音乐。

我每天都会听音乐,不管是摇滚的,经典的,复古的,流行的——只要是音乐,我就会听。

在学校,同学们很喜欢我唱歌,虽然唱得不咋地,不过还是很不错的了。

在我生气的时候,听首《差不多,先生》,便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在我忧愁的时候,听首《有何不可》,便会让我豁然开朗。

在我高兴的时候,听首《千方百计》,便让我懂得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

在我伤心的时候,听首《穷开心》,便让我立刻拥有好心情。

在我孤独的时候,许嵩的那首《河山大好》,让我知道,要出去走走,不要老窝在家里。

自从我家来了个新成员,我更爱音乐了。去年,我家添置了VCD之后,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会用自己那普通的声音唱出一首首好歌。每当这个时候,妈妈总会说“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唱那么大声,耳朵都被你震聋了!”我不高兴地把声音调小了,妈妈看见我这表情,说道“你看看人家倪鹭多文静,人家在学校还是三好呢!哪会像你这样‘疯疯癲癲’的?!唱歌不是不好,也要有分寸啊!耳朵都被你震聋了!”

我爱唱歌,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从星期六的下午开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音乐的世界里陶醉,任何事物都打扰不了我。

音乐啊,音乐,或许,我们生来就有这不解之缘吧!

有一次,远方的表姐,给我带来了许嵩的专辑回来,我乐地一蹦三尺高。我立刻把它放进了VCD,戴起耳机,细细欣赏。妈妈说:“你这孩子,收了姐姐的东西,还不说声谢谢。”姐姐很大方道“没关系,女孩子心中只有音乐,除了音乐还是音乐”,我一直听一直听,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妈妈上来取下我的耳机,对我说“你吃不吃饭?不吃就拉倒。”我醒来还想再听的,可是已经七点多了,只好恋恋不舍的关掉。

我之所以这么爱音乐,是因为许嵩的存在,我刚开始接触音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是那些歌手中我最喜欢的一位。他的歌与众不同,永远有他自己的味道。别人怎么模仿都不像,他的声音与众不同,轻飘飘的,很自然,听着很舒服。

如果有时间玩电脑的话,我总是第一时间打开我的QQ音乐,看看谁出了新的专辑,发了新唱片,这些音乐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最关注的是许嵩,希望他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好的视听享受。

我爱音乐,因为它会带给我快乐。

如果说生活是白纸的话,那么音乐就是色彩,让你的生活多姿多彩。

明天的路很遥远,前方是未知数,但音乐会一直陪我走到永远!

我爱音乐,爱得疯狂!

魅力的作文 篇7

刚过小雪,冬正在向我们走来,而早在这之前北方就已下起了雪,生活在厦门的我们仍享受着四季如春的感受!我的老家在青岛,那就让我来谈谈北方,那冬的魅力!

下小雪时,天空中薄薄向下飘下丝丝冰凉的雪花,稀稀疏疏的,站在雪中,闭上眼睛,感受雪花轻轻落在睫毛上,一丝丝冰凉那是冬的气息。

我喜欢早上起床披上外套跑到楼下,看似雪似霜的东西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银色的,闪闪发光。捡一根小树枝,在地上画出一个心形,画出我对冬天的爱!

冬姑娘不停地走着,雪也大起来,每天就盼望着雪再大点吧!当雪足以让我们玩了,几个小伙伴便一起张罗着出门打雪仗啦,跑到一片积雪多些的空地,用手轻轻拨出一些雪,攥成一个小雪球,向对方扔去,看着别人满脸雪像个小雪人就“哈哈”笑起来。

最让我爱的要数冬姑娘最华丽的时候了,最大的雪把脚盖过去,我便换上雪地靴带上狗狗到雪地上又蹦又跳,一不小心没站稳,坐在雪地上,那就干脆躺下吧,在雪地上软软的,可以说是冬天的天然棉花床,狗狗更是兴奋,这钻钻,那挖挖,弄了一嘴雪,像个白胡子老爷爷!

北方的冬天有雪的陪伴,在南方的我们也可以仍享有绿叶红花太阳光!

我爱冬天的每寸土地,它给我不一样的魅力。

魅力的作文 篇8

轻轻敲下一块搁在柜子里已久的陈墨,轻轻放在砚台上,洒上少许水,细细研磨。顷刻,墨香四溢。

墨者,黑也。无数的碳原子在煎熬中聚合,变得温柔,变成了墨。墨,她真的很温柔,在文人雅士的手上,绽放出花朵。在砚台上与水交融,再悠悠攀上或粗或细的狼毫,在文人雅士手下渗入宣纸,留下或豪放或细致的美。在伴着墨香被世人赞赏。

铅笔的主要成分,也是墨。但他冷酷,不愿与水共享,克制他的方法:唯有用橡皮完全抹去存在;整整齐齐排列在书籍上的铅字,也糅合了墨。但却没有那温存的香味,只剩下那溢满工业化的刺鼻味

古代文人雅士,对墨的诠释都不同。在王羲之手下,或许墨香会凝成一篇豪爽的字,通过鼻腔渗入心中,再和视觉结合;而在唐寅手下,墨应是极为美好的,在宣纸上细细勾勒出人物或山水,悠悠墨香,缓缓缭绕,而在现在艺术家手中,墨则以自由洒脱的样子呈现。

王羲之,他在下笔时,会是什么想法?我脑中慢慢浮现出一幅场景:书童站在他身边,默默的磨着墨;他用手支撑着脑袋,默默思索着应该在宣纸上写些什么;在满室的墨香中,才思泉涌,猛地拿起架子上的狼毫,蘸上墨汁,大笔一挥,一片豪放的草书便呈现之上。而唐寅呢?会和王羲之有很大的不同吧。在野外亭中,用山间泉水磨墨煮茶,在两者混合独特的香味中,悠悠的记录下山水的美。

可是现在,只能隔着厚厚的玻璃,在博物馆看着憔悴的古画,或是在充满铜臭味的拍卖场上瞥见那以被当做钱与权代名词的画再也无法再魅力的水墨画旁,闻到那悠扬的墨香。

或者,在这快速的大都市中已经没有人可以有闲情逸致了。

轻敲下一块墨,放入砚台研磨,让墨香溢满小小的书房,拿起狼毫轻轻蘸上墨汁,祭奠一纸墨的忧伤。

草木方易点评:接近满分的作文是怎样的?是令人惊艳的感慨,还是讶然欢欣?读完此文,我会心一笑,为之鼓掌。心儿宛若刚刚从古亭的氤氲中醒来,那一群文人雅士,或陶醉于笔尖的舞蹈或畅然一挥,令吾屏气凝视,沉浸其中。墨香,仅此二字已令人心旷神怡,而当美妙俊雅的文字在思彤笔下芬芳时,那是怎样的欣然?不愧是小超人唯美文艺古典终极文章!

补充:思彤平日最喜读纳兰性德的文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墨香的魅力》,古色古香。有此雅兴的同学可以找纳兰性德《人生若只如初见》,多读多悟,日积月累,你的文字亦会古典而不乏飞扬的气息。

魅力的作文 篇9

人的一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光阴,一眨眼的时间,就已到了人生的尽头。人生苦短,但我们却也可以从这些“苦”中发现那一丝丝的甜蜜。只有我们能用心灵地去体会生活、感受生活,会发现生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奇妙。在悦耳的的音乐声中,你会发现,你的心情会因旋律起伏;你会发现,你的疲惫会因歌声中的悠扬而逝去;你会发现,你的燥乱会因歌声中的轻曼而平静;你会发现,你短浅的目光会因歌声中的神秘而深远;你会发现……

音乐是无界限的,它是那么的纯真无邪,它永远不会沾染上人类的自私贪欲,它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世界上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曾经说过:“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是个热爱生命的人。”音乐的魔力很大,要不,一个双耳失聪的人怎么会坚持谱写它呢?

音乐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可以洗涤人类那颗世俗的心。在音乐面前,我们可以放下平日的假面具,尽情地感受生活,体验生活。

当你紧张的时候,你可以聆听音乐,这时,音乐仙子会挥动她的魔棒使你急躁的心奇迹般的安静下来。当你在人生迷茫的时候,你可以聆听音乐,音乐仙子会施展她的魔法,让你体验带有许多作曲人、歌手的经历,从而让你更能明确自己前方的道路。当你疲倦不堪的时候,你可以聆听音乐,音乐仙子会奉献出她伟大的爱意,让你如婴儿般置身母亲怀抱中,用温柔的声音,呵护着你,为你消除心灵的疲倦和创伤。……

音乐,它不仅仅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娱乐,它更是我们感受生活的一个途径。在音乐中,我们可以感受生活的五味,我们可以感受身边的温暖,我们甚至可以感受人生的意义。

热爱音乐吧,你会感受到生活美妙的滋味的。

魅力的作文 篇10

魅力?我眼中的魅力天王当然就是散发着香气的它咯……

走到大街上总是有一股诱人的香气,以光的速度穿过我的鼻孔,刺激我的脑细胞,让我的神经系统顿时“短路”。这是我也不是我了,我完全丧失了操控自己的能力了,哦,天哪,那股浓郁的香气好像无形的大手,我无法抗拒的魅力。身体便不由自主的“飞”了过去,那种感觉心里痒痒的,脚下飘飘的,啊!不可抗拒啊!

每次,都是被同伴拖过那条大街。可是,我的智力会顿时猛降——一个劲的狂喊:“ade,我的爱爱,ade,我的吃吃。我的同学给了我个称呼叫“吃货”。从此,吃或者顶帽子就牢牢的扣在我的头上。我真的是吃货,我个人认为,这不赖我,就怪那吃的实在太有魅力了。

吃的那么香,可是那也不是能终极制服我的“杀手锏”,终极“杀手锏”它的威力永远比上帝厉害十万倍!

回到家,以闪电的速度坐在桌上,眼睛盯着一个盘子眨也不眨——麻婆豆腐,透露一下,我最爱吃豆腐了。被换上一身黄装的豆腐顿时魅力无敌,金黄的乳汁浇在上面,慢慢滑落,那一块开豆腐好似一个个如水一般的美姑娘。

夹一块豆腐放在嘴里,让它慢慢在口里融化,那种味道是慢慢绽放的,先是鲜鲜的,咸咸的,辣辣的,然后慢慢地在口中融化,之后又有一股淡淡的清香,那香味有点像乡下提那夜里的自然清香。能够给心情烦乱的人带来清新舒畅。

我曾经对同学说过:这含在嘴中的豆腐慢慢融化,就可以说实在味蕾上开出一朵花,会使你的味觉得到满足。我吃完豆腐后,全身都发出幸福满足的低吟。而食物是必不可缺的,我们不能忽视它的魅力。要知道我们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基本上来源于食物。

没想到同学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是啊,食物中含的营养的确很丰富,但是不能暴饮暴食,要合理均匀地使用,但承认麻婆豆腐很诱人。”

呵呵!吃货的我,不得不又大开吃戒。“吃货,不可以吃了。”唉,这不怪我,食物的魅力不可挡啊。

魅力的作文 篇11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是书在我迷茫的时候为我指路,是书让我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爱上了看书,或许是我得到一本书的时候吧,或许是父母送我四大名著的时候吧,又或许是我刚刚上学的时候吧,都无从知道,但是,那又如何,只要我爱它,这就足够了。

从我懵懵懂懂,刚开始认识几个字时,书就一直伴随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房间里都会弥漫着一股清香,让人身心愉悦。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轻轻地抚摸着那犹如花瓣清香的文字,细腻温柔,妩媚暗生。我的嘴角在这时总会浮现出一抹浓浓地笑容。在这里,我和大文豪们交谈,寻找我需要的答案;在这里,我倾诉自己的心事和烦恼;在这里,我与他们交谈心得,讲述自己的有趣故事。在这里温暖总是弥漫在我的心中。

在书中,我为含恨九泉的林黛玉而愤愤不平;为鲁滨孙的坚强勇敢而赞赏不已;为简爱的善良美好而感叹;为朱丽叶和罗密欧的真挚情谊而泪流满面……

风卷云舒,在水天相接处看渔舟唱晚;乘一叶扁舟听旷世悠曲看袅袅炊烟;走到花朵缤纷的地方,赏落英一春……

我喜欢在一个烟雨朦胧的周末,品一杯香茗,捧一卷明珠,听窗外雨声淅淅沥沥,品书中美妙乐章。

当清晨一缕温柔明媚的阳光透过棉花糖般的云朵,投下斑驳的树影时,我睁开了朦胧的双眼,迅速的做好了一切后,心是轻盈的,心情是美好的,眉眼和嘴角满是温柔笑意的我从书柜里轻轻的抽出一本书,抱在怀里,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手脚不由自主的颤抖着,翻开书本,眼睛里闪着特殊的光芒,不知不觉,我陷进去了。

天渐渐地变黑了,斑驳的树影悄悄地消失了,月亮为大地披上了耀眼的白纱。突然,月亮也悄然退避在乌云里,雨终于承受不住压力了,重重的落了下来,落在树叶上,花朵上,屋顶上,如绸缎般凉滑。到这时,我才缓缓抬起头来,从轩窗内往外看,听微雨连城,雨滴竹梢。

魅力的作文 篇12

有一段笛声,长长久久萦绕耳畔,带着她独有的温婉;有一支舞蹈,来来回回徘徊眼前,带着她独自的轻盈;有一阵香气,时时刻刻充斥着鼻腔,带着她独有的慈爱……姥姥的魅力,就在这无数个瞬间,绚烂了光彩,升华了生命,斟满了美丽。

悠扬的笛声载着姥姥的魅力,回荡,回荡。

喜欢躺在藤椅上,凝视姥姥的脸庞。她的眼窝深陷,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将她的锐气打磨得平整圆滑。没有笑靥秋波,但她独有的魅力依旧打动我心。看她双手执起那一支光滑油亮却有些残破的竹笛,轻轻贴在唇下。吐气,一阵悠扬的笛声便从她指尖倾泻而出。晨曦微露中,我看见两只五彩斑斓的蝴蝶在花丛中比翼双飞,《梁祝》是它们的伴奏;我看见一条巨龙从东方腾飞,长长的尾巴划破东方的夜空,《龙的传人》是为它的喝彩;我看伊人站在河边,下流的男力逆流而上,赶去追寻心中的佳人,《在水一方》是他的协奏……嘴唇一闭一合,手指一上一下,姥姥的魅力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我将头枕在她腿上,依稀辨认她年轻时的容貌,却发现她独特的魅力。

轻柔的舞步携着姥姥的魅力,旋转,旋转。

姥姥总爱穿一件碎花布艺,脚下踩着廉价的布鞋,在院中的海棠树下兀自扭着我似懂非懂的舞蹈。并不专业的“芭蕾”,是她对年轻时光的追忆;热闹非凡的秧歌,是她对农村生活的热爱;还有那我看不懂的舞步,是她对生命的钟情。她的脚步不似舞者那般灵活,她的身材不如少妇那般风姿绰约,她的笑容不像女孩那般甜美动人,但她身上的魅力,那种对美好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却让我甘愿做她最忠实的观众,为她喝彩、叫好,为她加油、鼓劲。

浓香的饭菜卷着姥姥的魅力,飘散,飘散。

喜欢吃姥姥做的小葱拌豆腐,那一绿一白互相点缀,让你不忍下口;喜欢吃姥姥做的清炒油菜,那翠生生的颜色让你食指大动;喜欢喝姥姥熬的大米粥,那馥郁的米香让你陶醉。还喜欢看姥姥麻利地切葱的样子,手起刀落,葱就成了末儿;喜欢看姥姥做菜的样子,躬着背,一手执锅,一手拿铲,在锅里翻动,并不时咳上两声;喜欢看姥姥熬粥的样子,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勺子在锅里慢慢搅动。浓烟染白了她的头发,火焰熏黄了她的指尖,她的脸上却总挂着幸福的笑容。我沉醉于她做饭时的每一个动作,被她身上慈爱的魅力吸引,无法自拔。

阳光灿烂的海棠树下,我长久地静坐。抬头从指缝中窥视蓝得一尘不染的天,阳光刺痛我的眼。想起姥姥的魅力,那是一种想哭的感觉。这就是姥姥的魅力,有它,幸福;没它,怀念;想它,快乐;念它,心痛。

魅力的作文 篇13

第一次去北京大约是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印象中小小的我使劲仰起头才能看见高高红墙的顶端。我穿过无数条悠长的老巷,身边那青色灰色的墙在已逝去的时光中逐寸斑驳。我爱这样的北京,像古旧的黑色雕花栏杆,沉厚而美丽。

后来随着我的成长,北京似乎变得越发年轻起来。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无一不使得北京焕发出了新的神采。我也爱这样的北京,像沾着露珠下一刻就将绽放的玫瑰,给人以无限的惊喜和期待。

北京是中华传统与现代文明猛烈碰撞的地方,它的建筑古老而又现代。对此,我们要做的,只是用兼容并包的精神,感受其中和的魅力。

无需担心四合院的命运,因为在历史多少次的洗练中,它已被打磨成经典。小小的胡同,方方正正的四合院是北京的根,正是那种青砖老墙的日子孕育了北京现在的繁荣。多少年前,是谁袅袅婷婷地穿过窄窄的小巷,又是谁疾步走过不平坦的小路不停奔忙?北京这陈旧的一砖一瓦都是一个个故事的讲述者,它们口中吐露的,是那个积淀了很多年的,醇厚的北京。

而那些因痴迷古建筑而一味排斥现代的做法也实在大可不必。北京需要的,不仅仅是过去,是历史,更是未来,是希望。我们尊崇经典,但谁能说现在的鸟巢水立方不会成为后来新的经典?就像现在风靡的周杰伦终有一天会成为怀旧金曲里的另一个声音。我们怀恋着曾经在胡同里度过的日子,但遗憾的是属于它们的时代已然过去。唐诗过后是宋词,那些古老的建筑必将让出舞台给更年轻更现代的建筑,因为它们身上背负了太多历史,太多沉重,它们承担了太多历史局限性,无法适应这个新时代的要求。

幸运的是,成为经典的传统有了一种浑厚的力量。它长久以来哺育的北京是个包容的北京。北京见证过多少兴衰多少改变,于是它有了深厚的底蕴和涵盖一切的自信。古典的美丽和那份独一无二的味道弥散在整个北京城中,甚至在那些现代建筑中。鸟巢的浑圆。水立方的方正,似无时无刻不在展露出传统的味道,与现在融合,别具一格。

我想这就是北京所蕴含的那份和的魅力,将古典与现代完美融合,将过去与未来巧妙交接。这是我深爱的北京,一个和的北京。

魅力的作文 篇14

我妈总夸我,说我长得帅,有魅力。可照镜子的时候我才了悟,我妈描绘的一般是她幻想出来的儿子的形象。

与我妈不同,爷爷从没赞美过我的长相,但他却是最亲我的。

大年三十那天,爷爷负着大包小包进了家门,鞋还没脱下,爷爷就喊:“俊亭俺来啦!”没等我出卧室,他就已走了进来,“啪”的一声将他粗壮的手掌拍在我肩上,来回摸索着,似乎是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我抬起头来,看到了他那满是笑容的脸:嘴角貌似和眼角连在一起,露出洁白的假牙,粗糙的皮肤散布着老人斑,最顶上是一丛利落的白发。嘿,每次看到我,他都像这般开心。

年初的几天,他不停地来亲近我。时不时在我奋笔疾书时给我膀子来一下,那冲击力让我“嗯”地一声抗了下来,然后再捏捏我身上的肉,笑嘻嘻地说:“小子长得又壮实了!”抑或是要求我与他进行各种力量对抗,像掰手腕呀,拉手指呀类似的,以前我总弄不过他,但随着我们彼此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占了上风。

不得不说,我还是有些魅力的,这魅力吸引着爷爷,让他不管有什么他不懂的事,都会让我来帮助他。初七那天,我刚起床,看到他戴着老花镜在摆弄他的新手机,见我起来了,他向我做了个“过来”的手势,我蛮不情愿,不过还是听话了,我坐下来:“怎么了爷爷?”他凑了过来,眼中充满了期待:“大孙子你教我用这手机,我老弄不会!”于是我便当起了老师,一步步地引导这位老同学。但这位同学反应实在太过迟钝,使我一气之下冲他发了火:“你自己看着学吧!反正我教不了你!“顿时,我看到他眼中那种期待化为乌有,闪烁着失落的光。脸上本来上扬的孤度落了下来,遮住了他洁白的牙齿。他用手撑着沙发,缓缓地站起来,弓着腰,挪进了别的房间。

往后的几天,我分明地感觉到,他对我产生了怯意,总是讪讪的,因为他再没露了那口白牙,直到他回家,我俩都一直别别扭扭的。

现在想起这件事,想起他在发光的屏幕上乱敲打的粗拙的手指,我的心底就泛起一层愧意,它像冰一样慢慢地包裹住我,让我无法逃脱。

我必须尽快去修补,表达我的歉意。

然而,就在我迟疑犹豫不决的当口,爸爸下班回来,给我捎来了爷爷托村里人捎给我的我最喜欢吃的香椿芽儿。看着那翠翠的嫩嫩的刚刚冒芽就被爷爷摘下来的香椿芽,我禁不住眼眶一热。

我知道,在爷爷心中,早就原谅了我。我亦知道,在爷爷心中,我的魅力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因为,我与他,血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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