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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片战争作文

薯片战争作文汇集。

薯片战争作文 篇1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薯片战争作文 篇2

童 年 趣 事

山东枣庄沙河子小学三年级一班  李文倩   277100

童年的生活就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使人留恋,使人向往。童年生活中的一件件有趣的事情,常常把我带进美好的回忆里。然而,最使我感到有趣的还是吹泡泡那件事了。

小时候,妈妈总是把我的头发剃得短短的,加上黑黑的皮肤,人们都管我叫“假小子”。一次,我突然发现妈妈的洗衣盆里有许多五颜六色的泡泡。这些泡泡是从哪来的呢?我便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这些泡泡是由水和洗衣粉溶合而成的。当妈妈去换水的时候,我把剩下的洗衣粉全都倒进了我的小盆里。我用小手帕和袜子搓呀搓呀,泡泡越来越多,我的身上、脸上、头发上都是泡泡,我一边吹一边扬。天上,地下全都是泡泡,我这个高兴啊!哈哈地笑着叫着……然后用麦秸当管子,向水盆一叉,拿出水面用嘴轻轻的吹,小泡泡就像哨兵一样,一个挨着一个,突突向外跑,变成五彩梦,泡泡在阳光的照耀下,变的更加鲜艳美丽。它们就像和你捉谜藏一样,一会藏在你的领窝,一会躲在你的鼻子尖,一会俏皮的站在你的眉毛上 ……突然看见妈妈阴沉着脸向我走来,不知谁喊了一声:“还不快跑,要挨打了!”我扭头一看,妈妈已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我撒腿就跑,妈妈没有抓住我。我知道自己闯祸了,我在外面玩了很久才磨磨蹭蹭地走回了家。这时候的妈妈气已经消了。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你这个小败家子儿,浪费了我一袋洗衣粉就跑了,以后不许这么干了。”我听了,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童年呀!你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的微笑,是青春的前奏,是前进的序曲。”那份童真,那份稚嫩,永远萦绕我心怀。

(指导教师:彭 飞)

薯片战争作文 篇3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薯片战争作文 篇4

童年趣事童年的一件件趣事历历在目,它犹如一颗颗美丽、耀眼的星星让我记忆犹新。现在,我就挑我记忆中最亮的一颗星,给你讲一个我的童年趣事吧!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钓鱼。我钓着钓着,突然看见了一只小狗。于是我就和小狗玩了起来,我追小狗,小狗追我,我们玩得很开心。我一不小心“扑通”一下掉进了河里,还好我会游泳。这时我看见爸爸的鱼钩放了下来,就抓住了鱼钩上的绳子,只见爸爸一边拉着绳子,一边在笑着说:“这回可钓上一条“大鱼”了,回去可以做“咸鱼大餐”了。”爸爸把我拉了上来,我的嘴里还衔了一条小鱼呢。我指着那条小鱼对爸爸说:“爸爸你还是用这个做你的“咸鱼大餐”吧!”听了我的话,爸爸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还有一次,那天正好小表哥来家玩,于是我想:今天晚上我得整整他,平时他经常欺负我,我也要“报复报复”他。于是那天晚上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戴上了一个鬼面具,手中拿了一个手电筒,然后把灯关了,一切准备就绪。等小表哥进入我的房间后,我就关上门,打开手电筒照在他的脸上,然后大喉一声:“拿命来”。吓得我那小表哥晕了过去,小表哥醒来后就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吓他。我笑着对他说:“谁让你平时尽欺负我的,再说我也没想到你这么不禁吓呀!”小表哥用手抓抓头笑笑说:“是呀,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这么没用?”于是我们俩一起大笑了起来。童年,那一颗颗耀眼的星星,我每次想到它们就好像回到了童年那美好、快乐的时光。

薯片战争作文 篇5

童年是欢乐的,童年是无忌的。每个人都有童年,而我的童年是幼稚无知的,欢乐可笑的。每当看见一年级小朋友的脸,就不禁想起了我童年的趣事。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经常到奶奶家玩。一天,爷爷奶奶都不在家,我和哥哥在家憋得慌。哥哥灵机一动,便对我说:“天天,我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到田里去‘偷’瓜吧.”我听了半信半疑,对哥哥说:“瓜是别人的,怎么可以去偷别人的果实呢?”哥哥听了皱起了眉头:“我们是小孩子,摘几个瓜也没关系.” 我似懂非懂就答应了.

我们跑到田里,一眼便看中了一片西瓜地.趁着没有人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可我们非常警惕,生怕被人发现,每走一步,就要东张西望.终于走到了那块西瓜地.看看这个太小,没劲;看看那个太大,抱不动。这时哥哥敲了一个西瓜对我说:“这个不错,肯定熟透了.”正当我们俩对话时,我突然看见了一只大狼狗,它正对着我大叫,好像在对我说:“这里有个小偷,快来抓他!快来抓他!”我吓得大叫起来,四处逃窜.我相信那是我跑得最快的时候了,就连哥哥我也没顾着.当我实在跑不动时,我停下来,已经是上气不接气,气喘吁吁的了.我回过头去,并没有看见那只凶狠的大狼狗追过来,我虚惊一场,心想:可能是因为狼狗对我这种反应过于剧烈,对我“过敏”吧.过了一会儿,我回过了神来,才发觉哥哥不知到哪去了.我走到田里的小路上,才看见哥已经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了……我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哥哥比我还胆小呢.

“吃一堑,长一智”经历这件事之后,我再也不随意听从哥的话了,凡事都要去想一想,因此我再没有做过这类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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