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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8篇)。

一般而言,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为了让下次工作更好的完成。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一份好的总结报告可以助力我们提升自己,你知道哪些优秀的报告的范文吗?以下内容“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为活动范文吧的编辑收集整理,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1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乡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五剂良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职责制。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分片包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做到职责明确、职责到人、履职到位,以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与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我乡辖区内的安全稳定。

二是完善各项制度,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我乡从严、从细、从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入手,完善各项制度,包括防火、防盗、和防安全生产职责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个性针对森林防火和越级上访等工作,层层落实职责制,确保了安全防范意识不松懈。与此同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分工和各项举措的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群防群治。各驻村干部节前深入各村认真梳理不稳定因素,找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重点做好上访老户的思想工作,引导其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春节期间产生新的信访问题。

四是加强治安防范,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治办在节前针对辖区各村、校园周边、幼儿园、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与黄泥江派出所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不出任何问题。狠抓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等专项治理,有效控制事故苗头。

五是落实值班巡逻,确保节日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要求机关和辖区各村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随时掌握辖区动态,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充分发挥乡治安巡逻队的作用,实行不间断地巡逻,尤其是做好春节期间的夜间巡逻,切实维护好辖区元旦春节期间的治安秩序。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2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3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太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动手,在12月初镇安委会召开了全镇安全形式分析会,对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一次详细的分析并安排了全镇“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节前由镇党委书记伍卫、镇长赵和斌亲自带领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

2、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演练情况等,工段、车间、厂区、各项制度是否健立,各项记录是否记载;

3、厂长(安管员)是否培训,专技、特技人员是持证;

4、是否健立安全专门机构,设置专兼职人员;

5、施工现场是否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安全设施及防护罩是否齐备;

7、警示标志(数量、醒目);

8、特种设置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年检、操作;

9、纠正违章作业等;

10、本级政府及上级下达的重特大隐患事故整改进展情况;

11、安全帽、安全防护衣、防护设施的统计;

12、企业、学校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13、企业、学校、板房区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

二、检查安全效果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机砖厂、危化品、地质灾害点、板房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汛期水利设施、各类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形式较好,无重大安全隐患。我镇各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基本建立,登记及时准确,安全制度规章制度上墙,值班制度得到落实,并实现零报告制度。个别小的安全隐患也得到了及时指正和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2、有些企业张贴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3、部分单位仍存在不配灭火器或灭火器长期缺乏管理、药剂过期等问题。

4、有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存货过多,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5、有个别企业电线存在私拉乱接、裸露等现象。在今年的“春节”期间,由于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早安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春节”期间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4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5

按照郭市长提出的“杜绝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要求,认真分析节日期间交通特点,重点把握腊月二十八、九节前返乡和正月初六节后返岗的高峰,以及节日期间城市居民出城出游增加、乡镇居民进城购物增加等重点时段,按照我市第三届“孝•义”年俗文化节活动安排,突出城区各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期及郑兴公园、崇义园南北口、胜溪湖公园出口和青年路南北口等各主要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巡逻、管控工作,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检查,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无阻。

从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开始,根据我市安排,各基层中队每天统一组织一次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重点为查处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行为及客运车辆超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积极邀请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督查组领导参加。对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查重罚。一周来,我队共出动警力561人次,警车12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47起(其中:超速595起,涉牌涉证27【无证1】起,酒后3起,乱停乱放96起,机动车闯红灯72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下降、三个杜绝”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元宵节期间道路交通疏导、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我市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和“春运”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6

为保证春节平安度过,我段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我段的实际情况,段领导班子齐抓共管,严查落实,通过有序的组织,确保春节期间的出行安全。

一、节前动员

段领导班子先是召开了节前动员大会,而后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了上级主管单位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全县省道及县道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防护设施、标志、标牌分别做登记,重点对省道S202线、机养站、基层各养护站进行了安全监督和排查。对各值班点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加强的宣传,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有效的消除了值班人员自身的安全隐患,保证了节日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气氛。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各科室、养护站、机养站要结合《关于切实做好20年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安办[20]22号)要求,坚持"和谐有序、安全危险、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措施,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成立节日安全领导小组,由段长担任组长,陈远义、副段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日安全领导小组。重点对省道S202线、机养站、基层各养护站进行了安全监督和排查。对各值班点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加强的宣传,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有效的消除了值班人员自身的安全隐患,保证了节日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气氛。

三、节后小结

本次节日,我段共开展安全检查7次,出动检查人员21于人次,出动检查车辆7台次,进一步排查了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了全段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了春节出行人员的安全,有利于全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开展,为以后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7

为了做好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维护客户山庄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业主、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部根据《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领导的指导和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客户山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前全面做好整个小区的安全大检查

在春节前我部与维修部、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设置的燃放点,发现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让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操作知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并制定了《客户山庄小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12点安全事项》同时向小区业主散发宣传资料600多份。

三、落实责任,精心策划“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部高度重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保安部经理、主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到位针对小区特点特制定了《客户山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置措施》《20XX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预案》《20XX年春节值班表》切实做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严格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燃放秩序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醒目的禁放和限放标识100多份。在各燃放点设置灾火器4具,并安排专人看守。对禁放区域我部除当班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外,经理及各主管出动使用两部摩托车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赶扑现场制指,维护小区内的燃放秩序。

因此,通过以上的努力,确保了客户山庄20XX年小区业主和来宾度过了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有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篇8

阮桥镇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

整个销售期全镇销售点共29家,其中常年零售点22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7家(其中农村3家),并于20xx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5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成立了由镇长李新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韩雪峰为副组长,各村书记、镇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主体。

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阮桥镇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镇的实际,在县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

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

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三是把好许可关。

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向镇安监领导小组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镇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镇印发《阮桥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在宣传栏及各街道明显处予以张贴宣传,并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镇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十字街、原坟路等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镇区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镇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

整个销售期,由镇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单独或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期间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烟花60余箱,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我镇自然村庄内道路复杂,非法销售人员多以亲戚关系进行销售,群众举报较少,查处时阻力较大。

二是镇虽然成立了相关组织,但相对于全镇面积来讲,人员较少,不能对所有村庄进行全覆盖,执法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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