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活动范文 > 活动总结 > 导航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9篇。

我们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劳动仲裁工作总结”,许多人都喜欢撰写总结计划感悟等文献,我们可以在日常中多翻翻范文模板。阅读范文能够启发我们的内在潜力和创造力。我们都要认真学习范文的写作技巧?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1)

       劳 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二)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三)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四)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市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仲裁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受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和中央、省属企业、驻青部队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庭制度;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刘林瑞

       办公地址:利津路20号甲

       联系电话:8382022

       1其他各个区劳动部门也有相应的人员负责解答受理仲裁的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在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中天恒商务大厦4楼。南临青岛海润商务酒店(即原丝绸大厦),隔福州南路对面是“青岛社会保险”大楼(新世界大厦)。如果乘车从福州路由北向南经过的话,在“香港中路”站下车。电话:0532-86010812另外还有个青岛市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办公

       室。它主要职责: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仲裁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受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和中央、省属企业、驻青部队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庭制度;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 责 人:刘林

       瑞,办公地址:利津路20号甲,联系电话:0532-83820221。

       85815294

       68896032

       而青岛仲裁委(商事仲裁)在市政府斜对面的“福泰广场”。

       837336

       32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内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一)市属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商投资企业;

       (三)中央、省和外地驻青用人单位。各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辖区内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携带材料:企业或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立案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办事程序:1.申请: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仲裁申请书。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时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生依法应中止审理情形的,中止审理。

       青岛用人单位招用应届毕业生集体户的有义务为员工落户,无权收落户费,应届本科生落户很简单,你是刚毕业的,如果解约的话还可以改派的落户的,手续也不难,需要联系80661986。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女,39岁,汉族,身份证号:460100************,住址:海南省海口市********号,联系电话:136********。

       被申请人:海南优美内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联系电话:0898-68***046 地址:海口市秀英港澳国际工业开发区。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尝金56649.12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6年1月13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分别与被申请人于1996年、2022年、2022年签订三份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再次续签,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止。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时一直担任生产部工人一职。

       被申请人自开业以来一直只安排工人白天上班,不上夜班,发给每一位员工的《员工手册》上的“考勤管理制度”也明确规定:“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劳动合同书中亦未规定需上夜班。2022年以后,受美国经济危机影响,被申请人经济效益日益下滑,2022年,被申请人以压缩成本、缩减生产线为由,将所有员工分成两班,轮换上白天班和晚上班,晚班是24:15分下班,此时早已没有公交车,被申请人也不再安排厂车,已经身心疲惫的工人(绝大部分是女工)深更半夜还需自己骑车近一小时才能回家,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和被申请人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人们十分不满,加之长期以来工人工资水平与劳动强度明显不符,2022年9月7日,全厂工人罢工以示抗议,但厂方态度强硬,并未改变做法。有多达几百名的员工实在无法忍受,被迫陆续离开公司,申请人也是其中之一。

       申请人因常年高强度的工作,身患多种疾病,上夜班后,身体已无法承受,而且生病时厂方不批准病假,在提出只上白天班的要求被厂方拒绝后,申请人被迫提出辞职,但被申请人不予批准。2022年5月7日,被申请人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申请人听闻被申请人于2022年4月10日关闭海口生产中心,与所有工人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经济效益下滑后,采用违约改变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且不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条件的做法,是为其全面关闭海口生产中心提前做准备,实质上是变相裁员且规避了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为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其关闭海口生产中心与工人终止劳动关系时同样的赔偿标准,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为此,还请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申请的赔偿金数额的计算办法:

       前12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实发工资1408.38元÷(1-8%-2%-1%-4%)+40=1716.64元/月 赔偿金=前12个月平均工资1716.64元/月×16.5×2=56649.12元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3)

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参会的同志们:

我谨代表青白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006年以来,在市人社局、市仲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仲裁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打造仲裁全新形象

2006年之前,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区劳动保障局内设的行政科室,初期仅有工作人员2名,既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又承担了劳动行政的部分管理职能,影响了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2009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进程相关规定,经区委九届59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我区于2月16日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区劳动保障局下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同时,区劳动保障局积极向区编制部门协调,明确了机构编制,并配备人员和设施,标志着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10年11月随着我区机构改革,整合了原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职能,成立了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整合了原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将原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仲裁院设有立案调解庭和仲裁庭,机构编制为12名,现有在职人员8名,切实充实了办案队伍。

二、加强硬件设施投入,打造实体化仲裁机构

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的安排部署,于“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投入资金完成了仲裁庭、调解庭实体化建设和硬件设施的添置。

为建设设施一流、庄重实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室,青白江区先后投入十多万元,配置了各种办公设施。庭审室借鉴了现化司法庭审室布局,划分了庭审区、旁听区、证人席和监控室,安装了全方位电子监控系统、电脑网络和电子显示系统,能够对仲裁庭审进行实时监控并录制影像资料;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在需要时,能够实现对外公开庭审相关情况。同时设置了调解庭场所,配置了美观大方的调解桌,用于当事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开展庭外调解。为确保仲裁办公信息化建设,我局统一购置了工作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满足仲裁院日常办公需要。我区仲裁工作呈现有人办案、有钱办案、环境一流、设施齐备的良好局面,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障。

三、加强仲裁制度建设,打造规范化工作流程。

2006年以来,伴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区仲裁院制订并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立案调解庭职责》、《仲裁庭职责》、《仲裁员工作职责》、《书记员工作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流程》、《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须知》等制度,以此规范工作流程。

此外仲裁院在显著位置设置了便民服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各一个,将工作职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指南、仲裁须知、工作流程、监督电话等上墙向社会公示,及时公告一周的庭审安排,进一步方便了仲裁当事人。

四、加强目标管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我区不断加强仲裁案件办结情况督查和目标任务对照管理。在案件数量急速增涨的情况下实现了较高的结案率。2007年以前平均每年处理案件不到50件,办案量不能适应仲裁案件增加的需求。由于受劳动仲裁实行免费政策和金融危机裁员等因素影响,我区劳动争议案件量快速增长。2009年我区成立仲裁院后,随着仲裁独立办案职能的划分和软硬件的投入,在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上得到大幅提高。据统计,我区2006年~2011年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43件,48件,197件,423件,527件,403件。当期实际结案率均超过95%,超过市局下达的95%的目标任务,受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好评。

五、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大调解格局

我区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一体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基层组织建设,现有各类调解组织243个,兼职调解员997人,已初见成效。

一是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区人社局对乡镇(街道)统一授牌并进行了工作安排,提供业务指导。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构建社会化“大调解”格局。

二是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建立村乡两级劳动保障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将劳动保障基层调解工作同步下放到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制定了《劳动保障站工作职责》,明确了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具有初步调解本辖区劳动保障问题来信来访的工作职能,并负责本区域内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区劳动保障局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各级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培训,切实加强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起到了较好的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指导区内规模企业成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依法调解公司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加强与区工会部门配合,指导区内企业成立并完善工会组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机制;加强宣传,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同志们上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的结果。回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处理难度增大,我区仲裁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客观变化的需要。

二是劳动争议案件信访化,特别是一些集体争议案件不通过仲裁和诉讼,直接上访市委、市政府的信访部门,甚至以过激方式上访成为现阶段一个特点。

三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仲裁的时效延长、受案范围扩大、调解仲裁程序的优化,尤其是仲裁不收费等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办案人员、办案场地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法律法规层面还存在一些不细致地方。有的企业为了减轻用工成本,采取多种的用工形式,以达到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比如劳务派遣作为一个新的用工形式现在越来越普遍,而《劳动合同法》对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规定不够细致,给仲裁办案适用法律造成困难。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维权的路会比其他劳动者走得更艰辛。

五是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有限。劳动者对其信任度不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愿意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而是越过调解环节直接申请仲裁;即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如果对一方不履行还得通过劳动仲裁,延长了维权的时间。由于对达成的协议缺乏救助手段,劳动者也不会选择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自己提供帮助。

以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完全达到广大人民的期望。今后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能,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调节器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器功能,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发展,进一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

一、继续深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改善办案条件

随着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招商引资的急速增长,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企业,用工量的增长势必造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急剧攀升。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要继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抓住劳动人事机构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为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强化保障。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庭外调解率,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尽快维权,从根本上化解目前案多庭缺,案件审理仓促的状况,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继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力度

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等部门大力推进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和企业内部延伸,切实抓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力争将50%左右小额、简单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乡镇及社区。要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和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区仲裁院要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其尽快掌握调解工作的一般程序、技巧和现行有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强化劳资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三、继续加大仲裁办案力度,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不断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和程序,规范仲裁文书填写格式和送达程序,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文件执行文书送达和签收。有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庭外调解率,实现调解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60%以上。加强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做好劳动仲裁与人民法院诉松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能。要落实重大复杂案件合议制度,建立裁决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认真执行仲裁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正卷、副卷的要求将案件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完善案卷查阅制度,并逐步将仲裁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建设全省劳动合同标准化示范区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的创建和四川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的创建,配合局相关科室作好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区仲裁院将利用目前《社会保险法》集中宣传契机,继续开展企业内部宣传工作,深入区内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人力资源趋势,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出发展经济的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五、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队伍总体素质。

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化、规范化的仲裁员队伍。要强化仲裁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入门培训、提高培训、庭审观摩、学术交流、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重点案例分析总结、复杂案件研究点评等形式充分调动仲裁人员学习热情,达到以案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切实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坚持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实现对仲裁员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外公布仲裁员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从严要求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要强化仲裁员聘任管理,建立仲裁员名册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性的仲裁员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仲裁员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提高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水平。

2012年4月21日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4)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5)

2005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计划 2005年,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进行仲裁实体化探索,进一步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委三方机制,健全各企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逐步在乡镇建立起劳动争议仲裁庭,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二、加大劳动仲裁受案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在适当时间举办两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并参加省劳动争议仲裁员培训。二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三是加大受案力度,杜绝有案不立现象。《劳动法》明确把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作为一项权利载入其中,仲裁又是必经程序,我们拒绝任何一件争议,就会使当事人陷入“状告无门”的困境。因此,有案必受是我们的职责,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要求。四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执法。使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年末结案率达90%以上,重大案件当年结案。五是围绕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因地制宜,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运转模式,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仲裁体制。 三、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员素质。 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评查和抽查工作,切实纠正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问题。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仲裁员业务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2005年力争市直办理案件突破100件,全市办理案件突破200件。 四、加强劳动信访工作,重点作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和信息反馈。 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以预防、控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减少越级上访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信访,加大信访办案力度,推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五、搞好劳动合同鉴证服务,排查和预防劳动争议隐患。 劳动仲裁工作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原则,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鉴证和审查工作。一是要把好私营企业和建筑工地劳动合同鉴证关,积极配合劳动检察部门进行一次劳动合同大检查,预防劳动争议。近年来,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直线上升趋势,把这些企业作为鉴证工作的重点,严把关,早防范。二是作好劳动合同鉴证台帐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作好劳动关系清理工作。逐步实现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及时提醒企业对到期的劳动合同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对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 劳动仲裁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对劳动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营企业职工还不知道有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干什么的。我们要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让职工们知道劳动争议处理途径、程序,扩大劳动仲裁工作影响,正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这个问题作好了,受案数量上升了,上访人数就下降了。只有依法处理信访,才能使信访数量减少。 七、进一步加强劳动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对劳动信访工作认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来市、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对不稳定苗头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6)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1966年1月9日,汉族,联系地址:上海X室,邮编200000

       被申请人上海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X小区(崇明县港沿公路X号),法定代表人X,邮编200000

       请求事项:

       1、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50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250元。

       3、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4415元。

       4、裁令补缴申请人2022年10月至2022年4月综合保险共计人民币175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7 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申请人第一个月的工资为1915元,以后每月为2500元,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定劳动合同,且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附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4415元,补交社会综合保险金人民币1750元;被申请人尚未支付申请人2022年11月及2022年1月两个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000元,拖欠工资赔偿金人民币1250元,四项总计人民币22415元。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敬礼

       附: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

       年月日

       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示范文本,提供者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岗位职责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汇总十篇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7)

一季度除完成上述目标工作外,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完成信访件3件,接待来信来访单位与群众100多人次,解答劳动问题100多个;在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劳动合同法》培训一期,同时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积极服从局党组安排参加了灾后重建、春风行动、人事劳动工作会等全局的各项中心工作。

一、认真开展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力争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机制。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和条件。同时在企业聚集的红枫湖镇、站街镇建立了区域性调解组织,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良好局面,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

三、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和政策咨询服务功能。

四、实行首问导诉服务。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事项,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五、实行一步到庭制度。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能及时的得到学习,工作开展上容易造成被动;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工作难度急剧加大,尤其是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动争议隐患逐步显现,处理上存在较大难度,不能较好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学习时间减少较多,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与兄弟单位,力争第一时间内拿到所需的文件等资料;二是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与局党组进行汇报,力争逐步解决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尽量不引起大的波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处理应变能力。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8)

1、进一步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针对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但因人员调动频繁、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很多镇乡劳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发挥调解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的职能的现状,加强对镇乡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

的协调人员参加仲裁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让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构建仲裁文书上网制度。一直以来,我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除发给当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档案里,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很难看到,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仲裁文书,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有关单位的介绍信,而且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公众不能及时对我委审理的案件结果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仲裁的透明性、公开性大打折扣。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有利于减少舆论压力,提高公众信服力;另外,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不仅在市内甚至在省内都是首创。对此,我院将实行仲裁文书上网制度,即在网上系统仲裁中开辟专门仲裁裁决文书一栏,上传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的裁决文书,以此加强公众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强与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业务沟通、联动自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以来,它在协调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相当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争议发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决,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和联动,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篇9)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热情接待劳动信访者,做好劳动保障政策服务员

遵循“专人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责。

20xx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9起,来访人员9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17起,涉及职工53人,工伤投诉13起,涉及职工26人,其他投诉案件9起,涉及职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同时,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0xx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79份,解除劳动合同332份。

四、积极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20xx年,共向市局报表20份,工作总结1篇,县级报表60份,信息12篇。

本文网址:http://m.nns88.com/huodongzongjie/131510.html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
N 编辑推荐 更多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