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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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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1)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2)

导语:

 

2008年上半年,我院探讨室在市院探讨室的特别精确教导下,在我院党组的精确批示下,紧紧抓住省院目标办理方案,为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为工作重点,帮助以其他临时性工作。在探讨室全部干警的竭力下,鞭策了目标办理方案中各项工作的进展,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1、查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查察委员会1次,探讨案件1件1人。本年,探讨室在当真做好查察委员会办事工作的同时,珍视从案件的实体检察入手,富裕阐扬探讨室的本能机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检察,并构成检察定见。

2、参加省院案例钻研环境

中断如今,省院构造的二次案例钻研,我院扫数参加,并且在第一次案例钻研中,我院的案例钻研定见遭到了省院的表扬,获得了我院带领的富裕必定。

3、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探讨室.的一项紧张工作内容,具有必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探讨全年工作筹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探讨室工作的重点,放在紧张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富裕变动其他科室的自动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分干警当真探讨,联合本部分工作中实际碰到的题目当真撰写,到如今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探讨室,并建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当中。

同时,我们自动的和x日报(xx版)获得了关联,并争得他们的赞成,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办理基准数,如今正在进一步的美满当中,篡夺在六月末扫数结束。

4、法律档案工作

2008年根据法律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查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档案工作的珍视程度,院党组布告、查察长x同志亲身调集交易部分的建档干警和法律档案的详细当真部离开会探讨,注重阐明白法律档案工作紧张性、必要性,探讨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典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细致的阐明。在本年的工作中坚定履行“谁主办,谁当真;谁考核,谁当真;谁审批,谁当真”的问责制,确保法律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交易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环境,本年共为17人建立法律档案17本,此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察监督科2人2本、反溺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带领2人2本。

到如今为止,我院共进行法律档案查抄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精良以上等级。

5、工作中存在的不敷

固然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绩,可是间隔市院和目标办理的要求另有必定的差距。一是调研工作的根本数根本上能够获得保险,可是加分项另有必定差距,特别是在课题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调研文章的质量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档案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xx县院探讨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清当前的局势,从重点和难点入手,抓住目标办理踩分点,篡夺周全结束各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3)

曹建明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实录全文) 中国网 时间: 2012-03-11 发表评论>> 中国网3月11日讯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今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为报告实录: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1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分别比上年增加%和%。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1人。

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抓住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056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投资安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件。

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870人。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起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严重破坏能源资源保护的犯罪嫌疑人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3人。

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注重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同比减少%; 提起公诉人,同比增加%;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原则,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

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办理群众信访件次。对近年来办理的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2333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3437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

积极参与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

三、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诉1562人,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

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查办案件4779件。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0人。

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重视打击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拐卖、收买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3492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对53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探索建立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查询服务窗口,完善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探索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健全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

四、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件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人,人数同比增加%; 其中重特大案件3667件,同比增加%。加强反渎职侵权公共宣传,开展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全国巡展,21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了展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更加注重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件。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

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3800万人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68万余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1872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人、追加起诉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4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55件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件。

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文件,完善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件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人。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63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42人次。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必要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解释、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走近国家公诉人”等活动。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平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进展、参与诉讼。普遍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港澳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12件。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侦查活动明确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或者刁难律师提出的合理要求。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分级分类轮训,全国检察人员分两批全部参加了执法规范统一考试。

加强案件管理。改革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主要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模式,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及时跟踪监督,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减少14%,涉检信访案件减少%。

七、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表彰宣传李彬、吴群、郑喜兰、顾晓生、邵明强、李宪中、马俊欣等先进典型,夯实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法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拔、逐级遴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共培训检察人员万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分州院检察长轮训,对全国基层检察长进行领导素能专题培训。开展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论辩赛。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946名。

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巡视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听取和评议10位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5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督察力度。集中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排查和解决自身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176名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名。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部署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实施基层检察院人才工程,深化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人才对口支援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争取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投资,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支持力度。加强检察援藏援疆工作,组织对口支援单位签订协议217个,促进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专门部署落实“两会”审议讨论意见。按照全国人大要求,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情况。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6件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不强。

三是违法违规办案和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检察人员顶风违纪,执法犯法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检察院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2 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2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部署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自主创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既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又保护改革热情、支持创新创业。

重视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更加关注民生,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完善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检力下沉,推进巡回检察、视频接访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拐卖儿童妇女、“黄赌毒”等犯罪。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促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加强涉检信访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主体依法管理。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破坏生态环境、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案件,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犯罪,进一步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推动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的监督。

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深化量刑建议改革,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强化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重视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将基层检察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培育检察职业精神。 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针对执法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教育整顿,全面落实和完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禁令,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基层建设专项报告的意见,全面落实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检察院支持力度,促进基层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六、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经常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完善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业绩。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新型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523件21687人,提起公诉23366件33630人,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极大震慑了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8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56件;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738件,纠正漏捕1267人,纠正漏诉132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957人,不起诉1157人;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纠正意见818件,提出刑事抗诉29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41件。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情况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9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63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689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174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1087件。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罪犯336人。对全市19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均达到一级检察室标准。

(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1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3件,提出执行监督和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9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3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五)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下访制度,积极推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解决信访案件等机制,化解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坚持有贪必查、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力度、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了进一步提升。共立案侦查贪腐贿赂犯罪案件778件1051人,其中大案843人,要案81人(厅级13人,处级68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7件49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1人,要案26人。反贪腐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20连续两年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审查专案219人,承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114人,是全省承办指定管辖案件较多的市之一。依法查处了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秀山等6人纳贿案、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常务副局长刘彪纳贿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

(二)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环保、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和房地产开发、卫生行政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812件1082人。成立了环境保护检察处,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件55人,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相统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提升、一注重”和“办案质量年”活动,努力实现查办职务犯罪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坚持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做到了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相结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政法、环保、民政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16次,对我市轨道交通等4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接受纳贿犯罪档案查询8.6万次。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意见建议538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进”宣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328次,预防宣传1680次,受教育者达6.5万人次。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书记邢国辉对我院报送的《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肯定性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制定并实施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搭建“四大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贪腐、挪用、侵占、私分等诸多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在全市22个县(市、区)搭建了检察扶贫网络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以涉农扶贫资金流向为脉络,牢牢抓住“报备、公示、核查”三个环节,实现了对扶贫资金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管,扎紧了扶贫资金安全的“铁篱笆”,构筑了预防扶贫领域犯罪的“防火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1项321亿涉农扶贫资金纳入该平台监管,有力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北电视台予以报道,省扶贫办刊发简报在全省推广。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转发了我院的经验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此项工作是创新性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搭建侦查监督平台。2016年7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和2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完成了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打造了全覆盖、无盲点的侦查监督新模式。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以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2%,有力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了法治石家庄建设。

(三)搭建“服务园区”检察平台。2016年7月,在全市17个设立开发区的县(市、区),全部高标准建设了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发放相关宣传材料4800余份,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58条,为企业服务136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石家庄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打通了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企业“零距离”。

(四)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5万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件,移送渎职犯罪线索75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懒政、怠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邢国辉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力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发展。全国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多地检察机关来我院学习考察。

我们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强烈的责任担当,搭建了“四大平台”,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拓宽了检察监督渠道,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民生干,主动担当有作为,服务大局有举措,履职尽责做贡献。

(一)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我们专门引进了案件评查软件,建立了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共评查案件7859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二)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在完成了侦查指挥平台建设、警务区和检务公开大厅提升改造的基础上,2016年又以打造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公开和服务、检察决策支持“六大平台”为重点,建成了检察专线网、检察视频网、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平台、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通过了省检察院专家组实地验收。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六项鉴定门类,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达到了国际互认水平。科技强检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向各级人大报告工作230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集体视察9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代表到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听取汇报、征求意见120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件,代表满意率100%。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30件。通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工程。完善检务公开载体,实现了全市两级院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4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53条,公开法律文书6239份。通过检务公开,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专项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重视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专项培训136期,组织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比等培训活动168次。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河北检察大讲堂”,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多次到我院授课辅导。建立检察官培训基地,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修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切实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朽,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2016年,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基数大、矛盾多、员额少等实际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工作实绩考察、民主测评推荐、党组研究决定、考试考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从1005名符合入额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出62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赋予检察官更多案件决定权,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改革不影响工作,改革不影响稳定。

2013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引领侦查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能量不断增加,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呈现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正气充盈、人人争先的良好态势。20、2016年,我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27项目标考核中21项名列全省第一。20、年、2016年连续三年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均位列前三名。三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和“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石家庄调研时,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两法衔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等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得益于全市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检察公信力仍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仍需加强,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检察监督和深化司法改革“五项重点”,强化电子检务工程和检察队伍建设“两个保障”,努力为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四大平台”服务功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持续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让刑事犯罪者不敢、让贪腐者害怕、让市委和省院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

三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法治石家庄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四是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加强检察信息化应用。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实现从建用并举到应用为主的战略转型,努力打造“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把20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年”,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凝聚改革正能量,促进检察大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发作为,忠诚履职,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5)

20__年度,法警大队在_的指引下,在市院法警支队和我院党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全国第二次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和市院李副检察长在司法警察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协助办案质量,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检察长和支队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及市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坚持星期一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贾春旺、张常韧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学习高检院王振川副检察长纪检组张振海副组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同志和祁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结业典礼暨法警支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增强做好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的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我们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法警职能,重视司法警察建设,规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使每位干警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今年我院有一人参加最高院培训,并顺利晋升一级警督,12月份,有5人参加市院组织的集训,锻炼了自身素质。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自大队成立以来,法警队从政治建警的高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法警认真学习第二次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联系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深化先进性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引导法警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确保这支队伍思想纯洁、政治坚定。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有机统

三、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

我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有关法规,加强了与检察业务部门的配合,协助反贪追捕逃犯3次抓获3人,依法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35人次,押送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1人次,参与保护犯罪现场4人次,执行传唤14人次,参与搜查9人次,执行拘传6人次,协助执行扣押查封15人次,协助执行逮捕、监视居住8人次,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45人次,认真做好中央重要领导莅腾安全保卫、重大节庆日安全备勤等工作,为保障我院安全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参与协助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办案,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我院积极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重点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规范化建设标准》、《安全办案意见》、《警衔管理细则》和保山市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办案规则和量化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在警务值班、编队管理、用警派警、警务协作以及责任事故追究等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能力较高、工作机制健全的司法警察队伍。充分利用办案工作优势,确保办案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司法警察人员不专职,有些司法警察事情太多,导致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还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能保证工作的绝对专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我院的法警部门还没有真正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只是在业务上履行了部分法警职责,并非是检察院二级科室。

(三)履行职责的程序和看守不规范,导致责任追究不明确和办案安全的隐患。

(四)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装备和警务保障不到位。

六、明年工作计划

20__年,我们会在院党组和市法警支队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法警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找路子,不断开创我院法警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警用装备和警务保障尽快落实到位。司法警察的装备建设直接关系到法警工作的质量,现代装备是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全面旅行职责的有力保障。我们目前有部分装备,还有一些需要配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6)

今年以来,政治处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初《基层院建设三年发展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参照市院量化考核规定,制定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即“立足本职工作,突出三项重点,努力扩大影响,争取考评高分”,“立足本职工作”就是立足于政工综合工作,即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资职级等基本工作,“突出三项重点”,即突出教育培训工作、突出信息宣传工作、突出文化建设活动。这三项工作都是基层院建设量化考评中的重要加分因素,也是工作出亮点的因素;“突出三项重点”的目的就是扩大区检察院的影响,争取年终量化考评得高分,确保进入先进检察院行列这一目标的实现。具体来讲,今年主要是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五个一”活动,规范管理,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力求各项政治工作实现大的跨跃。        一、精益求精,做好政工综合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了年度考核和总结表彰工作。今年年初,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在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党组审核等方式,组织了****年度的年终考核和总结评比工作,评出了**名称职人员和**名优秀人员,其中*人被授予三等功,**人被授予嘉奖。*月份组织了总结表彰大会,对****年度的**个先进集体和**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认真迎接区委组织的行政效能考核。挖掘亮点,充分准备迎检材料,通过努力,我院在区行政效能考核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是落实政策,及时办理工资、增资晋级手续。今年*月份,为**名干警办理了职务晋资手续,为**名干警办理了级别晋级手续,为**名干警办理了职务补贴变动手续,为*名调动人员办理了工资手续,为*名干警办理了退休手续。今年*月份和*月份,因为区财政局工资数据丢失,两次补填工资数据,信息量很大,耗废了大量人力物力。        三是检察官等级变动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本着对干警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了每一名干警的法律职务、行政职级、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经过核实,今年共有*名干警需要等级变动,共填制各类审批表、备案名册等材料**余份,并及时上报市院。今年*月份,为*名干警办理了检委会委员的相关任职手续。        四是各类报表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基本表、变动表、干警素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干警基本情况报表、教育培训报表、信息宣传报表等各类表格。上级院对这些表格的要求比以往更加严格,内容繁杂,有些项目得重新统计,为确保报表更加规范、真实、及时,我们主动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前一段时间填写基本工资和公基金报表,因为报表数字本身就很单调、枯燥,工作量很大,玉坤和小薛连续几天加班加点,最后终于按时完成了报表工作。        五是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今年年初,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我们对以往的制度规范进行了全面梳理,立足实际,查缺补漏,共修订完善了包括《党组会议制度》、《院务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规定》等在内的十余项规章制度,并改变了以往繁琐的千分量化考核方法,建立起以科室局工作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体系。这种实绩考核,能真正起到激励斗志,引导创新的作用,也从不同侧面促进了工作决策、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等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六是做好各类综合文书工作。今年以来,共撰写各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撰写各类总结、汇报材料**篇,撰写各类事迹材料、经验材料**篇,各类请示汇报文件*篇。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力求做到超前安排,全面反映工作。综合文秘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们院的基层院建设的全面推进打下了基础。        七是党建工作、老干部工作以及工青妇工作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党建工作方面,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对下一步党总支和各支部的学习和活动详细安排。今年“七一”前后,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到徂徕上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的专项教育活动。特别是老干部支部的工作,现已经纳入区老干局管理。比较繁琐的是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对每一家的婚姻状况、现住所、户籍等内容进行统计。目前已对***多名落户人员进行了登记,绝大部分已婚育龄妇女完成了交接工作。我们院的党建工作、老干部工作和妇联工作,均受到了区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二、立足实际,抓好教育培训和岗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警总队,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现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和分管法警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要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参与办案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要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立足本地实际,实施分类指导,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扎实工作,力争尽早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各省级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高检院政治部拟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保障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检察院应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工作机构,按规定的编制比例配齐、配强司法警察,切实落实编队管理的要求。

(二)录用警员严格。省级检察院法警总队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录用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社会优秀青年中录用司法警察。

(三)队伍素质良好。司法警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业务水平过硬,基本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要求。

(四)法警待遇兑现。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福利待遇。

(五)办公设施完备。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达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划定警务办公区;有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办公设施;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

二、警务实施标准

(一)履行法定职责。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下列职责:(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2)执行传唤;(3)参与搜查;(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6)送达法律文书;(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和制度。

(1)警务值班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处置各类问题。制定安全预案,能够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2)编队管理制度。省级检察院和分市级检察院及机构单列的县级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做到警力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

(3)严格派警制度。认真履行派警令手续,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警力。科学调配警力,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积极协助兄弟单位完成警务任务。

(4)安全办案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保证办案中不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枪、械具管理,认真履行领用、借还手续,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杜绝发生丢失、损坏和违规使用等问题。

(5)信息沟通制度。注重上下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情况,无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的现象。

(三)明确执法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区分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书记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应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行;凡因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因其他人员代行司法警察职责发生办案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培训标准

(一)政治教育到位。注重对司法警察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坚持教育的登记考核制度,督促教育落实,保证教育效果。

(二)思想工作经常。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

(三)业务培训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高检院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省级院和分市院按每两年的间隔,组织专业技能比赛。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改善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力争到2005年,90%以上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四、日常管理标准

(一)内部关系融洽。与上级机关和内部处(局、室)之间关系协调,密切合作。团结协作好,领导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部属,部属尊重、服从领导,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工作,努力实现领导的工作意图;同级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警容风纪严整。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按照要求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做到妥善保管,整齐穿带,不得佩带其他与司法警察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注意仪容举止,讲究礼节礼貌,自觉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秩序井然。加强检察机关重大公务活动的警卫和警务工作区的管理,严控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室内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等物品统

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统一规范,保管良好,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四)警衔审批严格。法警部门负责承办警衔的评定、调整、审查工作,审批由政工部门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拟授予、晋升警衔的对象进行考试及考核;.能够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时限、程序、条件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做到严格把关,认真负责,无警衔审批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发生。

(五)实行警务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责任和义务,公开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执法中的形象良好,无办人情案、关系案,无骄傲蛮横、吃拿卡要,无滥用械具等问题的发生,实行文明执法、文明办案。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来源: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期:96-08-1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权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五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已由1996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二章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

(二)执行传唤;

(三)参与搜查;

(四)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

(五)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六)送达法律文书;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检察活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法警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总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支队;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设法警队。

第十三条

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警局管理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指导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五条

法警总队和法警支队管理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所辖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或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

法警队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四)管理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

(五)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担任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人民警察中等专业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区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条

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不同职务的司法警察最高服务年龄为:科员、办事员不超过四十周岁,科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五十周岁。司法警察达到最高服务年龄后,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转换适当岗位。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警察有计划进行政治、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得到保证,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应有计划地改善,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8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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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2002]高检政发第249号

颁布日期:200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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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知)nnS88.COM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2002]高检政发第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警总队,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现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和分管法警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要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参与办案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要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立足本地实际,实施分类指导,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扎实工作,力争尽早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各省级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高检院政治部拟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保障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检察院应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工作机构,按规定的编制比例配齐、配强司法警察,切实落实编队管理的要求。

(二)录用警员严格。省级检察院法警总队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录用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社会优秀青年中录用司法警察。

(三)队伍素质良好。司法警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业务水平过硬,基本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要求。

(四)法警待遇兑现。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福利待遇。

(五)办公设施完备。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达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划定警务办公区;有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办公设施;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

二、警务实施标准

(一)履行法定职责。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下列职责:(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2)执行传唤;(3)参与搜查;(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6)送达法律文书;(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和制度。

(1)警务值班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处置各类问题。制定安全预案,能够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2)编队管理制度。省级检察院和分市级检察院及机构单列的县级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做到警力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

(3)严格派警制度。认真履行派警令手续,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警力。科学调配警力,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积极协助兄弟单位完成警务任务。

(4)安全办案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保证办案中不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枪、械具管理,认真履行领用、借还手续,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杜绝发生丢失、损坏和违规使用等问题。

(5)信息沟通制度。注重上下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情况,无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的现象。

(三)明确执法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区分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书记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应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行;凡因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因其他人员代行司法警察职责发生办案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培训标准

(一)政治教育到位。注重对司法警察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坚持教育的登记考核制度,督促教育落实,保证教育效果。

(二)思想工作经常。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

(三)业务培训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高检院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省级院和分市院按每两年的间隔,组织专业技能比赛。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改善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力争到2005年,90%以上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四、日常管理标准

(一)内部关系融洽。与上级机关和内部处(局、室)之间关系协调,密切合作。团结协作好,领导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部属,部属尊重、服从领导,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工作,努力实现领导的工作意图;同级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警容风纪严整。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按照要求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做到妥善保管,整齐穿带,不得佩带其他与司法警察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注意仪容举止,讲究礼节礼貌,自觉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秩序井然。加强检察机关重大公务活动的警卫和警务工作区的管理,严控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室内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等物品统

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统一规范,保管良好,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四)警衔审批严格。法警部门负责承办警衔的评定、调整、审查工作,审批由政工部门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拟授予、晋升警衔的对象进行考试及考核;.能够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时限、程序、条件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做到严格把关,认真负责,无警衔审批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发生。

(五)实行警务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责任和义务,公开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执法中的形象良好,无办人情案、关系案,无骄傲蛮横、吃拿卡要,无滥用械具等问题的发生,实行文明执法、文明办案。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8)

导语:

各位代表:如今,我代表最高人民查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发起定见。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布告的党中间精确带领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查察院当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集会精神,深切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坚定“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刚正公理”的查察工作主题,紧紧环绕保增加、保民生、保巩固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忠厚践诺宪法和法律付与的职责,连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本身法律活动的监督、强化查察步队构筑,各项查察工作获得新进展。

1、坚定环绕中间、办事大局,保险经济安稳较快成长

面对严峻纷乱的国表里经济局势,最高人民查察院及时探讨查察工作中碰到的新环境新题目,订定出台办事经济安稳较快成长的法律文件,教导各级查察构造为经济构筑供给法律保险。

出力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险当局投资安定。

依法进攻毁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告状私运、金融欺骗、不法策划等犯罪怀疑人42473人。根据客岁各级当局较大幅度增加大家付出、加大投资力度的环境,互助有关部分加强对民生工程、地动灾区灾后规复重建等庞大构筑项目资金利用的监督,自动防备和依法查究腐败贿赂、失职溺职犯罪。

会同有关部离展开工程构筑范畴凸起题目专项办理,严明查究产生在地皮出让、筹划审批、招标投标等关键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切促成办理贸易贿赂工作,在资本开辟和经销、产权交易、当局采购等范畴,备案侦察触及国度工作人员的贸易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触及大家长处的民事案件,鞭策、赞成有关部分和单位践诺职责、提告状讼。

出力加强对能源资本、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卫。

环绕增进能源资本节省和生态文明构筑,依法进攻毁坏环境资本犯罪,告状不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庞大环境混浊变乱等犯罪怀疑人15137人;深切展开查究风险能源资本和生态环境溺职犯罪专项工作,备案侦察不法承诺征用地皮、环境监禁失职等溺职犯罪案件2966件。环绕鼓励和保卫自立立异,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卫力度,告状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怀疑人2695人。

出力保险企业平常策划成长。

从有益于保护企业平常出产策划、有益于保护企业职工长处、有益于保护经济社会秩序巩固动身,依法妥帖处理触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划一保卫各种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柄。

精实在用法律,严厉辨别民事胶葛与经济犯罪、合法收益与犯罪所得、企业不典范融资与不法吸取大家存款的边界。在坚定严厉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革办案方法方法,谨慎利用逼迫办法,谨慎拘留收禁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禁止给企业平常出产策划带来感化,保险企业健康成长。

出力办事农村改革成长。

高度珍视涉农查察工作,摸索建立乡镇查察室、查察关联点和聘请查察关联员等机制,把查抄工作深切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展开查究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究产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根本办法构筑等关键的职务犯罪案件,备案侦察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构造人员7175人。依法严明进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进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能坑农害农的犯罪,保护农民权柄,增进农业成长,保险新农村构筑。

2、坚定法律为民,结壮做好保险民生、办事大众工作

坚定把法律为民作为查察工作的根本动身点和落脚点,出力办理法律实践中触及大众长处的热点难点题目。

坚定惩办侵害民生的犯罪。

珍视进攻和查究产生在社会保险、工作就业、征地拆迁、侨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测验等民生范畴的犯罪。自动参加食物药品安定专项整治,告状制售有毒有害食物、药品的犯罪怀疑人507人。依法同步参与庞大变乱查看,备案侦察紧张失职溺职造成国度和人民长处庞大吃亏的国度构造工作人员1075人。加强对人权的法律保险,备案侦察涉嫌利用权柄履行不法拘禁、攻击谗谄、毁坏推举等犯罪的国度构造工作人员478人。会同有关部分及时探讨美满相干法律解释,坚定依法进攻人民大众反应猛烈的利用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手机短信欺骗等犯罪。

加强对特别群体的法律保卫。

践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操行查看、分案告状等轨制,加强教诲、感化和拯救。坚定进攻侵犯农村留守白叟、妇女、儿童的犯罪。严明进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告状拐卖、拉拢妇女儿童的犯罪怀疑人4017人。会同有关部分订定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定见,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力的保卫。依法妥帖处理涉军案件,切当保护国防长处和军人军属合法权柄。高度珍视涉港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柄。

美满和落实法律为民办法。

开通全国联合的12309举报德律风,履行24小时接听,纯熟大众举报渠道,进步处理举报效果。加快查察流派网站构筑,践诺网上受理信访、法律询问、案件查问。展开查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黉舍”活动,强化文明欢迎室建立活动,践诺下访寻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办法,当真听取、及时受理大众诉求,为大众排难解纷。

 

3、当真践诺批捕、告状等职责,尽力保护社会和谐巩固

坚定把保护社会和谐巩固放在首位,精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进攻犯罪的同时,更加珍视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进攻各种刑事犯罪。

严明进攻境表里敌对势力的渗入渗出倾覆毁坏活动,依法办理乌鲁木齐打砸抢烧紧张暴力犯罪案件,坚定保护社会巩固、人民长处、民族联合、国度安定。互助有关部分加强国庆安保工作,集结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凸起治安题目,严明进攻黑恶势力犯罪、紧张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福寿膏犯罪,增强人民大众安定感。全年共承诺拘系各种刑事犯罪怀疑人941091人,拿起公诉1134380人,别离比上年裁减1.2%和0.8%。

对渺小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

坚定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进攻犯罪,又裁减社会抵拒。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渺小的初犯、偶犯、过错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胶葛激发,犯罪怀疑人朴拙悔过、补偿吃亏并获得被害人包涵的渺小犯罪案件,依法决议不批捕或不告状,以表现法律人文关怀,兑现法律结果与社会结果相联合。

加大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力度。

高度珍视大众信访反应的题目,美满信访工作程序,践诺信访督察专员等轨制,办理大众信访421306件次。展开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395件重点、疑问信访积案,逐案分析关键,综合采纳释疑解惑、教诲疏导、救济救济等办法,已化解息诉1269件。最高人民查察院还向部分省区派出巡回接访工作组,当场欢迎来访、督办案件,使一些疑问积案获得有效化解。

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法律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法律中大略激发的不巩固身分加强分析,及时把题目办理在抽芽状况。践诺查察文书说理轨制,对不批捕、不告状、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自动展开刑事被害人救济工作,共救济糊口生涯确有坚苦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嫡亲属285人。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互助赞成人民法院、基层调整构造依法进行调整,竭力促成当事人两边自愿和解。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10)

。在研究室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推动了目标管理方案中各项工作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检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 范文大全提供)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总结

《人民检察院研究室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x日报(xx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XX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业务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情况,今年共为17人建立执法档案17本,其(范文大全提供)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查监督科2人2本、反渎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领导2人2本。
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市院和目标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调研工作的基础数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加分项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课题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调研文章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档案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xx县院研究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清当前的形势,从重点和难点入手,抓住目标管理踩分点,争取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11)

xx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xx发展大局,认真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xx—xxxx年)》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xxxx年市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责任落实到位

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和省委“治xx兴xx重在厉行法治”的系列决策部署,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具体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一是市院一把手亲自抓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院检察长xx同志在年初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检察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求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二是深化司法责任改革、强化“两法衔接”、开展审查逮捕听证制度试点、加强行政检察和全面深化公益诉讼等,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实。紧紧围绕党政机构改革原则和检察职能变化,以专业化为导向、“捕诉一体”为重点,严格按照省检察院要求,积极指导x各区县院稳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措施

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xx建设成效明显。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树立法治权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xxxx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xxxx人,提起抗诉xxxx人。二是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市xx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季等组织普法课堂进校园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下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增强全民法制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市检察机关xxxxx检察服务大厅全部投入使用,以参与重点人群治理为抓手,依托职能实现个别化矫正与治理,凸显社会治理效果。

深化扫黑除恶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平安xx建设。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挂牌督办、会商研判、案件统管、深挖线索“保护伞”“黑后台”等工作机制。抽调xx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捕诉一体”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团队,对涉黑涉恶犯罪批捕xxx人,起诉xxx人。常态化的组织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观摩研讨活动,提高公诉人员指控犯罪能力,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的法律监督,依法甄别黑恶势力、防止人为“拔高”凑数或降格处理现象。对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xx人、移送审查起诉的xxx人依法不认定为黑恶组织成员,同时追捕x人,追诉漏罪漏犯xx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xx起,提出抗诉x件。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受到上级督查组的肯定。

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社会经济建设。认真落实省检察院“xx检xx条”规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扎实开展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检企共建活动,促进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市场交易法治化。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批捕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犯罪x人,起诉x人。努力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司法推动作用,立足检察建议“刚性和精准”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xxx条,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x次,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保证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三、努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以来,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年初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会签纪要,建立了解决“行刑衔接”案件轻缓刑居多问题的工作机制。x月,市委编办根据党政机构新一轮改革,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xx个调整为xx个。作为唯一参与全省“两法衔接”平台建设的市、县级检察院,市检察院和东坡区检察院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平台的开发与部署,提出的平台架构方案和关键字段检索方案建议被采纳。目前,全市“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所有“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在平台上进行了初始化。检察机关利用平台对执法信息进行分析、梳理,及时发现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适时开展有效监督。截止今年x月底,全市映射在“行刑衔接”平台上的行政处罚案件xxxxx件,涉嫌犯罪案件xxx件。x月,市检察院办理《关于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接受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xxx%。“两法衔接”工作基本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人大《决定》为保障,以衔接机制为路径”和“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推动、人大加强监督、检察机关协调推进、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方面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安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工作牵头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为xx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立足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二是要认真落实改革部署,围绕司法改革不断在推进改革任务中激发活力。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制作发送司法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要重视街头普法,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街头普法活动,通过定期举办,形成传统和制度,让街头普法定期化、常态化,切实提升街头普法效果。

xxxx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xx市的发展大局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xx社会稳定和x久安做好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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