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活动范文 > 活动总结 > 导航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在这篇活动范文吧为您准备的“养老保险工作总结”中,我们提到写文档可能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而范文常常是我们写作时会用来借鉴的方式。如果您尝试去了解好用的范文并频繁阅读它们,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能力。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您深入领悟到更深刻的道理!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

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程序

现行的征地制度具有三个立法缺陷:1、征地范围太宽,难以约束政府滥用征地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3、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该用法律1、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2、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3、明确被侵权的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司法救济程序。以防止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给予补偿的活动。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中国土地征用量逐年攀升,因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每年征用土地将近20万公顷,由此产生的农民失地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征用农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是当前某些地方不稳定的因素。如何改革和完善现有征地制度,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现行征地制度具有国家强制力,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依法只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获得赔偿权和要求批准征地的政府进行裁决的权利。但由于征地范围太宽、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模糊以及对于违法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补偿措施,导致征地权被滥用的现象大量存在,征地权的滥用则导致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其结果是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主要立法缺陷简要分述如下:

依据现行宪法和土地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土地,但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定,加上现行一级建设用地市场的供应由国家垄断,用地单位采用与政府签约的方式委托政府出面征地,政府再将征后变为国有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导致各级政府在政绩工程或财政利益的驱动下,以建开发区、大学城、大广场、大项目的名义广泛征用土地。若农地进一步大量减少,将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同时还将导致部分农民可能陷入“种地无田、就业无门、社保无份”的三无困境。

缺陷之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单一个体农民并不享有独立的农地所有权。所以尽管农民享有相关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却不能依此对抗国家的行政强制征地权。在被征地及相关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的制定方面,尽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农民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但因农民没有议价权及相关补偿标准的最终决定权,因此在是否征地以及给予多少补偿方面农民都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由于农民没有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特别是行使出让土地的权利的,往往是乡和村的干部,依赖土地为生和最珍惜土地的农民,往往在出让土地问题上没有发言权”。

缺陷之三、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有权批准征地的是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具体实施征地行为是由市、县级政府组织负责的,在具体征地的过程中,先征地后办手续、征地过程中不进行公告、不及时给付征地补偿款,以种种手段强迫被征地农民拆迁的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被征地农民没有拒绝征地权、没有议价权和征地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产生争议后又没有公开、透明的可以诉诸的法律救济手段和司法评价标准,导致农民只能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征地过程中的相关冲突和矛盾。

如上所述,现有征地制度的弊端不是政府的征地行为无法推进,而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如何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是当务之急,只有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办法,才能从法律的角度限制和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并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是与政府实施征地具体行政行为中应履行的义务相对应的。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才能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才能有效地限制政府征地权的滥用。同时,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不能仅停留在政策和部门规章、不统一的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上,应当制度全国统一适用的规范征地行为的法律、法规中,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和统一。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体系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该权利是指在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目的、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未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交出相关土地,有权拒绝拆除或清除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有权提起要求停止非法征地的侵权之诉。

现行的征地制度中缺少关于被征地的农民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被征地的规定,相反,对于征地补偿争议不影响政府强制征地的推进、征地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却规定的很明确,同时,拒绝被征地的'农民还可能被以防碍公务或寻畔滋事等罪名被拘留、逮捕,所以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征地行为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得非常充分,而如何制约和规范这种国家强制力的行使却规定的不明确,这种立法现状也是造成征地权被滥用的一个原因,所以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法定拒绝被征地权,这样才能从事前防止和限制征地权的滥用。在下列情况下,应赋予被征地农民享有拒绝被征地的权利:

(1)、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征地目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国家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合法的征地目的的范围。包括明确现有的“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和征地类型,同时将商用目的的征地从现有的征地制度中分离出来加以区别对待,即在商业目的征地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符合国家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还要赋予被征地农民自行议价的权利。在征地机关的征的目的不符合法定征地目的的情况下,明确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2)、征地机关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征地行为法律性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行政行为时除应具备职权依据外,还应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依现行的征地制度,征地机关在征地之前应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手续,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其中“两公告一登记”是指: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接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在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权利人持土地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是指各地拟定或者修改征地补偿标准、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时,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的意见,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切实可行,符合被征地农民的意愿。

(3)、征地机关未及时足额地支付补偿费时,被征地农民有拒绝征地的权利。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7号)中明确规定:“要依法及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地,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46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地拆迁的各项费用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用地单位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的支付比例全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按规定支付后,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如征地拆迁补偿费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依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虽然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关于征地补偿价格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由于决定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难以从根本上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正、足额的补偿。建议区分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和因商业目的的征地分别建立不同的价格机制。

2.1对于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即公益性用地),应建立完善的价格听证制度,由政府在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制定公开、公正的补偿价格,该补偿价格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划定价格区域;

即推行“区片综合价”,统一制定分片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2)、确定最低保护价;

将地段、地类、人均耕地、农民人均收入、基础设施条件、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确定价格的考虑因素。

(4)、最低保护价与市场价格指数变动而周期性更新;

(5)、明确价格确定机制及公开听证程序;

(6)、明确征地为行政行为并确定对征地补偿价格的异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2对于出于商业目的的征地(即经营性用地),则按市场规则运作,授予农民自行议价和评估权。同时应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上市协商交易的试点工作。上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004]27号)中已明确规定:“扩大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收益。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有限期流转,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

在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征地机关因征地补偿产生纠纷时,被征地农民往往面临“要么接受政府所给的补偿额,要么一分钱不给,愿意找谁就找谁”的困境和压力。在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即无权对征地行为说不的情况下,要么接受征地机关的标准,要么陷入漫长的打官司的选择将进一步剥夺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价格异议权。从公平的角度讲,在争议不影响征地推进的情况下,争议也不应影响被征地农民所享有的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利,即在被征地农民与征地机关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时,征地机关应将依其主张的补偿标准所计算的补偿额先行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然后由征地机关为原告就征地补偿异议提起诉讼以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这种诉讼机制降低了被征地人的诉讼负担,有利于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该诉讼机制为美国模范公司法中保护少数异议股东的退股权时所采用)。

(二)用法律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应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个不同角度完善非法征地及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因征地引发的纠纷,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救济途径就只有这一点规定,但该规定没有明确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亟待通过全国性的立法加以完善:

1、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依什么程序进行裁决?

目前可供参考的只有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

2、由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自己裁决还是由该政府委托其所属的具体职能部门如国土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安徽省的做法是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3、批准用地的政府的裁决是终局的,还是可以因不服该裁决而继续进行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裁决书应写明的事项中包括(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安徽省的做法是政府裁决并不终局,可继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上述法条只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情况下的救济方式,那么,对征地行为本身合法性有质疑的话如何救济?

应明确被征地人享有如下诉权:

(1)、要求非法征地机关停止非法征地行为的侵权之诉;

(2)、非法征地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3)、不服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额之诉;

(4)、诉请政府征地机关支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之诉;

5、在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不予答复或没有机构或部门加以受理时,被征地农民如何处理?

6、因征地补偿合同产生争议适用何种程序?如何看待征地补偿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综上所述,应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尽快制定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征地办法,或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以便通过法律审判的方式解决因征地所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2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又一重大惠农民生工程。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新农保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我乡新农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乡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XX乡辖XX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XX余人口。,收缴保费XX万元(其中含补缴,实际缴费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例达XX,参保巩固率为XX,超额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巩固率达100%及20xx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占适龄人员的比例达85%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方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完善、提高”的重要之年。全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农保专干及各驻村干部直接参与该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

结合全乡实际,并经乡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探讨、研究,我乡制定了的业务培训;7月1日—7月5日为全乡新农保工作宣传发动期;7月6日—7月30日为全乡集中参保收费期。

(三)召开会议,组织培训

我乡分层次召开新农保工作会议并精心组织业务培训:乡政府召开新农保工作部署会议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会议,部署新农保工作,村级农保协办员组织对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其做到

业务熟练,讲解透彻。

(四)灵活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县农保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及工作方案,印制A3版面的《XX乡关于做好20xx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100份,张贴到各村组;16K版面的通知1500份,分发到户,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为群众解疑答惑。

(五)多措并举,勇于创新

1、社保卡发放与保费收缴工作同步展开。除了收取保费外,今年还增加了社保卡发放的工作。为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工作,在新农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后,全乡13个村实行社保卡发放与保费收缴工作同步展开,力争工作一步到位。

出通知的方式,确定时间、地点集中发卡收费;居民分散的村组,则由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做好相关工作。

XX村、XX等村结合实际,推出夜间上门服务,保费收缴工作稳步推进。

4、责任到人,各个击破。由于全乡全户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保费收缴工作难以跟进。为巩固20xx年工作成果,

并按时按质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我乡牛埂村、大团村、古冲等村把联系外出务工人员、督促其参保缴费的任务分片、分组、分人头具体落实到村支两委成员、村组工作人员肩上,做到责任到人,各个击破。今年牛埂村全户外出务工人员的保费收缴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5、工作情况实行阳光操作。7月15日至31日,各村农保协办员每两天向驻村干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乡农保专干对各村保费收缴情况实行一天一公示,两天一汇总评比,促使各村加快保费收缴工作。

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行政驻村干部参加的新农保工作研讨会议。通过会上的积极探讨、深入分析,各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得出了有效解决方案。会后,工作进度较慢的村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各村新农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乡地处山区,全乡幅员面积广,群众居住分散,无集市且办理该业务的信用社在我乡无营业网点,所以在政策宣传、材料收集、村民自主缴费等工作上难度大。

(二)全乡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全户外出人员多,难以联系;而部分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不愿意提供相关缴费证明;

(三)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户籍关系存在不同

的问题,给参保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如:实际年龄与户籍年龄存在较大差距人员、外嫁多年户口未迁移人员、死亡未销户人员等。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紧工作,进一步做好未续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

(二)继续完善全乡信息。

(三)进一步做好全乡适龄参保人员的数据审核工作,并将准确的数据上报县农保中心。

(四)督促社保卡信息有误人员、已死亡参保人员的家属办理相关手续。

(五)做好20xx年新农保工作的汇报总结,并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3

半年来,我按照区委、上级的部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管理任务,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参保单位及人数:全区参保的企业单位家,机关事业单位家,参保的企业及灵活就业在职人数达**人,实际缴费人数**人(完成出国留学全年目标任务),企业退休人数达**人;参保事业在职人数**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9 %,事业退休数达**人。

2、企业养老保险扩面:**月份全区已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基金征缴:截止*月底全区共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征缴 **万元,完成全年任务%,完成事业养老基金征缴 **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累计征缴基金(含*和养老保险基金)**万元。

4、养老金发放:**月份共发放企业养老金*8万元,共发放事业养老金**万元,累计发放**万元,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

5、同级财政补助。上半年共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万元,完成全年任务%。

6、上解资金:上解省级调剂金**万元,完成全年任务 % 。

7、基金结余:截止*月底全区共累计结余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万元,累计结余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万元,两项合计共累计结余**万元。

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今年1-6月份共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人数**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二、主要工作情况

乡(街)社区三级社保扩面工作体系。上半年先后在晶珠广场、太平小区广场、鸿运数码广场、西园市场、立新机电市场及家属工、五七工等职工参保事宜。

不停步、不后退三不原则,稳妥推进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面实现电脑化管理,电脑结算收缴和拨付单,全区区直差额、自收自支编制工作人员、乡镇七站八所及卫生系统各医院、环卫系统、街道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及社区工作人员事业养老保险手续均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基金征缴增幅明显,欠缴情况逐步消除。

3、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能否按时定额发放,关系社会稳定和广大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上半年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万元,其中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万元,发放实现了企业养老金系统内发放要求,财务业务关联,并有效克服停电等客观原因引起的不便。

一、加大与银行工作衔接,采取网上银行的方式方便快捷的将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耐心做好离退休人员接待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因退休存折遗失,名字个别字错误等情况的核实、补办手续;

三是做好生存状况调查工作,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在全面启动了企业离退休人员人脸建模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离退休养老金调待工作,*月份全面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八次调待工作。

红湘街道联合村等,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325人,其中办理参加养老保险324人,办理参加养老生活保障1人。

5、基础工作和经办服务能力大大提升。上半年我局接受了市审计组对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做到一岗双责,一事两岗两审。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并受到省人社厅的通报表彰。积极向省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材料,省厅已正式批复我区为全省第四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4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人员。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参保人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补,多交多得。

(三)建立缴费财政补贴制度。

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四)本办法试行之日起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享受保险待遇。

(一)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

(二)填写《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登记表》、《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核发《蒲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5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我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已完成全年的参保任务;

到龄发放人数4775人。对到龄人员及时申请到龄发放业务,对到龄缴费不足人员均告知本人做了相应年度的补缴与一次性缴费。对死亡及参职工人员及时进行注销工作,个人账户余额和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发放到位。20xx年上半年,xx办事处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应认证4634人,死亡57人,未办理认证0人,实际认证4577人。20xx年下半年,xx办事处居民养老保险应认证4698人,死亡100人,未办理认证1人,实际认证4597人。对死亡和未按时认证的人员,我街道办已上报暂停名册到区上。对死亡人员来不及做注销以及未做生存认证人员及时采取暂停待遇发放业务,避免向参保人追回多发的待遇。

2、特殊人群参保情况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今年要对辖区内未参保的低保、特困人群全部进行参保,对未参保的持证残疾人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让他们积极参保。根据相关政策,低保、特困以及残疾3、4级人员采取先交后补的原则,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00元;

重残(残疾人员政府每年每人直接补助200元。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

1、完成情况

截止到20xx年11月,本年度新参保人员448人,到龄领取人员1601人。对死亡人员和参职工人员进行注销共计14人次。20xx年上半年,xx办事处被征地养老保险应认证1336人,死亡7人,未办理认证0人,实际认证1329人。20xx年下半年,xx办事处被征地养老保险应认证1544人,死亡8人,未办理认证0人,实际认证1536人。对死亡人员来不及做注销以及未做生存认证人员及时采取暂停待遇发放业务,避免向参保人追回多发的待遇。

(三)老农保

根据区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本年度要继续对老农保封存人员进行退保或者合并城居保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完成情况如下:

1、退保

收集缴费阶段人员退保材料1104份,领待阶段人员退保材料109份。及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批并上交到居保局,除了有部分人员以前已经退保或者已经合并到城居保,还有25人由于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或者继承人银行卡信息有误导致退保失败以外全部退保成功。

2、合并到城居保

对需要合并的参保人员采集电子信息,经统计缴费阶段有370人,领待阶段有85人,共计455人次已成功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中,根据当时的缴费额度在城居保中增加相应的年限。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辖区居民对各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甚了解,各社区社保专干对业务不够精通。

(二)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独木难支!

三、20xx年工作计划

按照区上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居民合理参保,积极宣传各项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对各社区社保专干及时进行业务培训。

xx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12月5日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以来,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册人数已达225455人,征缴101176人保费1862万元,支付7.3万人居保待遇9172万元。其中,完成社保扶贫代缴保费51583人,支付待遇42701人。

一、主要成绩

(一)社保扶贫进展顺利。完成社保扶贫保费代缴,代缴保费支付年满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人数已达42701人;三是完成社保扶贫中特殊人员的处理,为无户籍人员37人实行了代缴,为4名无户籍人员发放了待遇,为136名外地精准识别贫困人员代缴了保费;争取外地为91名万源市精准识别贫困人员代缴了保费。

(二)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城乡居保保费征缴力度,向上传即时照片、上门服务、“四川E社保”APP自助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年度认证比对和处理异常、疑似数据死亡人员家属冒领石窝等乡镇开展了居保稽核检查活动;五是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城乡居保工作流程图不漏、完整。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好队伍。强化市居保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各项工作的领导,提升各业务股室对全市城乡居保工作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了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了理想信念教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了“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积极参与了全省人社系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了公共服务正面、负面清单,结合居保经办实际,举一反三,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恪守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各项规定;二是推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积极开展社保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业务人员业务技能锻炼;三是积极营造了“团结、奉献、创新、卓越”的城乡居保文化,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温暖而有战斗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了全市居保业务服务水平;四是创新了宣传方式,以可视性强、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解读政策,提高城乡居保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二)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创新了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下的居保业务经办服务方式。一是因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待遇核定的,待疫情防控风险级别调低后自审核次月补发正常审核情况下应发的养老金;二是参保登记、保费缴纳、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可延后办理的业务往后推延,待疫情防控风险级别调低后再回窗口办理,大力推广“天府手机银行”APP、“四川E社保”手机APP、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商业银行扫码等参保群众自助办理方式;三是处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终止城乡居保供给关系业务由业务人员先在网络办公平台上对待遇支付进行暂停操作,待疫情防控风险级别调低后再办理;四是乡镇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需按月向市局报送资料的,先在网上办理,待疫情防控风险级别调低后再提交完整资料;五是增加了服务大厅人员,完善了设备设施,实现了“现场办结”、“即时办结”,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

(三)加强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加强了经办管理风险防控。全面梳理了全市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流程中的风险点,取消了社银人工报盘、手工业务、现金业务;开展风险管理评估,促进全市经办风控能力总体提升;以居保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权限管理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内控执行力;以信息比对发现的疑点问题为线索,开展数据稽核,坚决遏制欺诈冒领多发态势;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廉政视频,以案说法,以案讲责,开展多形式的风险防控警示教育。二是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做好城乡居保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基金报表编制工作,规范基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居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履行基金支付审批手续,确保基金支付绝对安全。

三、主要不足

(一)人手不足。一是县级经办机构缺人,我局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0人,除去第一书记,实际在编在岗9人,人员严重不足,不得己逐年增加公益性岗位至7人;二是撤乡并村改革,导致乡村业务人员变动大,工作连续性被打破。

(二)经费不足。自2015年市财政取消原先按服务人数每人每年1元标准预算的“业务运行经费”,2016年推行“五险合一”居保除支付职能外并入职工养老保险局失败导致预算经费不足。

(三)督导不够。下乡进村入户宣传、调研、核查较少,对乡村业务人员现场培训、督导还要加强。

四、来年打算

(一)持续抓好业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动员群众及时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持续抓好社保扶贫。及时落实上级要求,按照社保扶贫工作动态管理要求,协调民政、扶贫部门按月清理更新数据,确保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

(三)加大经办力量建设。一是争取增设办事机构或增加经办人员,规避业务风险,顺利启动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二是争取政府解决业务运行经费,保障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加大下乡进村入户宣传、调研、核查力度;三是加大对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居保工作的抽查、督导,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基金安全。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7

上半年,农保处紧紧围绕本年度市县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的增长。下面就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一小结:

1、继续搞好农保扩面征缴,截止6月15日,实现保费收入136.6万元,新增投保人数为44人,全县累计领取养老金人数764人,上半年新增11人。

2、认真贯彻市农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前期筹备工作。上半年,我们相继制定了《村级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意见》,目前正在与县分管领导和组织部等部门进行协调,力争下半年付诸实施。

3、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劳动保障部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自纠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4、加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工作,利用《今日》、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和介绍我县农保工作的发展情况。

6月份,全县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653人,累计补助金收入150万元(含),上半年支出19.1万元。还有约1200人将于下半年陆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1、在征得县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尽快启动新农保试点,加快建立新制度的进程。

2、集中全力加大保费征收力度,办公室除留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下乡,实行定点定片,纳入目标考核。

3、搞好农保基金的自查自纠工作,迎接省市大检查。

4、想方法筹集资金,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和机构的稳定。

5、争取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县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8

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各项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办理转移人员确保各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认真做好精准扶贫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积极落实社保兜底政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范围,由财政全额代缴300元的的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率100%。全年1530人,代缴45.9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精准扶贫人员553人,代缴16.59万元;重残人员785人,代缴23.55万元;低保人员192人,代缴5.76万元。同时为满60周岁困难群体全部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工作。按照济政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截止到目前共落实社会保障资金7.4亿元,被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率97%。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开展被征地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个人账户工作。

4、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防欺诈冒领工作。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坚持执行“零死亡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防控,为防止欺诈冒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待遇领取人员采取静默认证的方式,每月利用黑名单数据信息和核心三版系统比对,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5、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将7693人需要核实的数据,及时准确的核实完毕。

高新区克服了业务多,人员少的困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居民养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繁杂,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宣传力度和政策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还需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参保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9

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截止20xx年6月30日,尖草坪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当期共发放养老金2201万元,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离休干部月人均1901元,建国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67元,退职人员月人均300元。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3479万元到6月30日止,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321户,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479万元,完成市下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目标任务5768万元的60%,超额完成了任务的1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多征收了100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当期节余1300余万元,滚存结余9500万元。

个体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0人的35%。

,由专人抽调了思想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作了社会化管理的版面,明确了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一定的办公设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部分社区进行了调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有30000余人,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95%。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其中社会管理服务率75%。

养老保险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员的计发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参保单位153户,稽核人数18260人,其中实地稽核85户,稽核人数66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8.5%。

人员指纹采集认证工作安排,开展领取资格认证的全面展开。

市关于“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的不断更新。同时边学习、边请教、边操作,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报表及数据信息的上报率达100%,并通过企业劳资人员及网上公布了在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㈠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达任务之前,我们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心要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突破,确定了20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20xx年的养老保险奋斗目标。

㈡采取了责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资与征收清欠挂钩的办法,硬指标量化,软指标细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上有压力。㈢利用各种机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征订《社会保险杂志》,做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并赠阅领导;

二是利用劳动保险信息宣传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编印劳动保险信息12期;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0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技能。 在工作和生活中,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修养,提高工作和业务技能,按时参加镇里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时刻把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用先进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大局,与时俱进。实际工作中,注意向领导学习,向周围同志们学习,注意观察和学习他们好的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本领,少走弯路,多走捷径,改进工作质量。

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机关纪律。

从基本要求做起,积极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不管什么情况,坚持上下班制度,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坚持值班执勤制度,尽到值班责任。

三、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社保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镇社保基本情况:今年我镇新农保参保人数为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已进企业职工保险等方面原因不满足进保要求人外,我镇已超额完成县规定任务。目前,全镇新农保领保人数4192人,发放养老金690800万元。

自工作两不误,学习掌握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掌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微机录入、人员资金数据库建立等业务流程,迅速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与县、镇、管区、村各级领导进行沟通和协调,按任务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起完整的档案资料,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走在了全县的前列。

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场所、人员、设备等均全部到位,配备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读卡器扫描仪传真机档案橱等办公设施,镇里按县里的标准和要求,新选办公地点,投入资金进行了整修,充分保证工作运行,社保所建设水平提升到全县先进行列。

社保工作能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镇党委政加大了工作力度,召开新农保专题会议,将新农保工作作为全镇包村干部吃住在村,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镇领导数次晚上召开党政负责干部紧急会议和部分村的支部书记调度会,汇报征缴进度,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镇领导高度重视,为我镇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2、吃透参保政策,禁止“浑水摸鱼”。按新农保参保条件,除去部分人员无法参保,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但是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只能继续做工作,最终全镇63村的参保率全部达到96%以上。社保所作为信息收集和存档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符合条件不予参保,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的纯度。

人手少的实际困难,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身份证的录入达到

全镇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利用公安数据表更准确、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

四、问题杂,扫尾难,要求理清思路,保证“一个不少”。

存折上的姓名同音不同字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我们与信用社密切联系,努力将存折准确、及时打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在春节前要保证我镇范围内所有符合政策人员“一个都不能少”的参保,让每个人在一人不漏的录入微机,力争达到100%的录入率。

社保所工作存在问题

市、县、乡四级信息联网还没到位,数据库还不能互联共享。

2、制度偏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建立没有达到100%的准确率。

工作打算:

20XX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数据库,积极组织开展转移就业工作。

二、加强业务管理20XX年继续采取激励措施,确保养老保险的足额征缴。

三、认真做好确保养老保险金的足额发放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1

按照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5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情况

我所辖区范围内有33个村和一个敬老院共计34个参保单位,20xx年度参保有效总人数为12863人,其中16-59周岁为10213人,市户156人,缴费金额总计26100元,农户10057人,缴费金额总计1428200元;60周岁以上为2650人,市户30人,农户2620人。

二、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

截止到20xx年6月20日,我所通过逐村入村入户及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60周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查证审核,经认证原有2711名领取人员经审核有2558名符合领取条件继续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另有52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认证报区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和区农保科暂停享受养老金待遇,101人因为死亡原因取消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资格,经审查不存在欺诈冒领等违规问题,对养老金待遇享受人员要求各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三、制度建设情况

20xx年后半年,豆罗镇劳动保障所在接到xx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各村组进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摸底征缴工作,经过与豆罗镇镇政府沟通,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所积极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建设:

1、领导到位,经过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劳动保障所所长的努力,建立了由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豆罗镇镇政府牵头,实行镇长总负责,主管副镇长领导,保障所具体承办业务,各村负责人辅助配合,各村协管员协办的工作制度,镇长带头签订责任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并确定了人员配备,保障所现有工作人员2名,()每个村确定协办员一名;

2、公布业务流程,制作业务流程图,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发放宣传资料及入村宣传,培训_业务知识明白人_,使参保人员及协办人员办事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

3、完善参保登记及待遇领取审查手续,对参保人员及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由各村协办员进行初审后保障所进行复审,杜绝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的参保人和待遇领取人违规参保和欺诈冒领现象的发生;

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及各种问题的查询;

5、保费征缴的互相监督制度,对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由各村协办员统一收齐出具收据,并于当日内存入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交回劳动保障所,由劳动保障所向区农保中心换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收据,并接受参保人的监督。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2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我县城乡居保缴费到账39.95万人,完成市级年度目标任务的99.87%,11月可确保完成任务指标;基金征缴3.65亿元,人均缴费水平786.12元;享受待遇17.12万人,发放养老金2.42亿元,人均养老金163.77元。老字号群体月发放1.16万人,预计全年累计发放4268.23万元。我县保护区内631名退捕渔民中应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470人,已全部落实补贴。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怀远人社”、“怀远农商银行”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养老金提标、缴费高补贴、个账高利息等政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城乡居保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

(二)“1+N”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纪委监委的部署,我县集中力量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稽核人员每月与三县一市的殡仪馆火化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对没有及时办理丧葬注销的去世人员暂停其待遇。二是根据“人社部业务稽核考核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结合县民政、扶贫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数据,逐条核查,有效防范重复和违规领取。三是建立乡镇月上报辖区内死亡人员信息制度,提高基层信息上报效率。四是对确实需追缴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将《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缴通知书》送达至待追缴人或其家属,告知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居保中心联合劳动局进行追缴。

(三)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6月,我县将城乡居保养老金领取人员162619人与本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信息进行比对,发现疑点3836人,各乡镇动员参保人使用“皖事通”APP进行自主认证,村级工作人员开展上门走访认证后,有187人未通过认证,后续将对未通过认证的参保人做注销或封存处理。

(四)试点建设村级平台

安徽省社保局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村级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县选取条件较好的13个村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居保中心工作人员与乡镇经办人员一起对试点村的协理员开展专项培训。目前我县13个试点村已开通业务平台,正常受理经办城乡居保业务。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居民参保意识不足

很多参保群众认识不足,缴费档次偏低,特别是麻烦,认为养老金待遇低,缴费时间长,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多数群众只想交够年限偏短,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应偏低。

(二)冒领追缴难度大,工作缺乏抓手

我县部分参保人在死亡后家属未能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造成了养老金冒领的现象,少数参保人家属对经办人员的养老金追缴工作不予配合,加大了基层工作难度。城乡居保经办体系对拒不配合追缴工作的养老金冒领人员家属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追缴工作效率受到很大程度影响,基金安全存在一定程度的隐患。

(三)村级业务经办场所硬件配备不足

20xx年8月,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系统新增了村级业务经办角色。20xx年10月13日,安徽省社保局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村级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原则上20xx年试点村范围控制在15%以内,20xx年覆盖到40%”。截至目前,我县开通的村级平台试点因为缺少办公电脑和高拍仪,普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

高补贴、高利息”的宣传口号,采取城乡居民喜闻乐见和听得懂的方式,宣传城乡居保扩面参保和多缴多得政策,挖掘扩面资源,规范参保登记口径,尽可能提升新增参保人数,努力实现城乡居保应保尽保。动员有条件的参保人提高缴费档次,巩固我县的人均待遇水平;对部分残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逐一帮助其落实政府代缴。

(二)扎实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公安、卫计委等部门的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发现确认死亡的,及时处理;与县医保中心共建参保人员信息平台,确认参保人生存状态;依靠皖事通app的资格认证模块,严格落实大数据比对后疑似人员的认证工作,尽量减少冒领现象的发。

(三)不断完善基层经办体系建设

建设城乡居保村级业务经办平台,争取为村级平台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继续拓宽社银合作内容,打造村居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怀远县城乡居保的优质服务品牌。

本文网址://m.nns88.com/huodongzongjie/97365.html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
N 编辑推荐 更多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