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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观后感

与狼共舞观后感分享。

优秀的作品让我们受益无穷,看完影片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整理观后感需要增强对作品情感的把握和判断,透过写观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你最近是否想要写一篇作品名观后感呢?我们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与狼共舞观后感”的文章,如果你喜欢我的分享请动动手指把它收藏起来!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1)

影片中主人公邓巴与女主人公握拳而立的爱情也是令人感动的地方。握拳而立是邓巴与苏族人的“翻译”,但其实她自己也差不多忘记了英语。在他们自然的交流中,邓巴被握紧拳头的强大勇气所吸引。他们自然相爱。

他们的爱情是最原始、最自然的相互吸引,所以也能打动观众的心,引起共鸣。

《与狼共舞》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它讲述了人、动物、自然、文化的碰撞,更是从银幕上给我们直观的感受。影片展现了苏维埃人民语言、服饰和部落的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使几乎消失的古老而神秘的文化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仿佛我们亲身经历了这样的文化洗礼。同时,这部耗资巨大的西部电影中,不乏有广阔而野性大气的美国西部景色,成千上百只疯狂奔跑的犀牛(以及最后横尸遍野的犀牛),部落之间的战争等等因素。

在感悟影片人文魅力的同时也被这壮阔的场景所震撼。好的电影即是如此。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2)

与狼共舞:野性与和谐的交织

在影视的海洋中,西部片以其独特的风格和主题一直备受瞩目。从《火车大劫案》到《正午》,我们见证了那片荒凉而充满生机的土地上,无尽的草原、奔腾的河流与孤独的牛仔之间的故事。《与狼共舞》的出现,仿佛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它不仅继承了传统西部片的精髓,更在主题、叙事手法和意识形态方面有所超越,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与狼共舞、和谐共生的新篇章。

影片中的“与狼共舞”并非简单的字面意义,它更是一种隐喻,一种对野性与文明、自然与人类的深度思考。在传统的西部片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文明与野蛮的对抗,是白人移民与土著的冲突。但在《与狼共舞》中,这种对抗被淡化,被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所取代。影片通过与狼的关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物种并非敌人,而是可以和谐共存的朋友。

影片中的主角与狼的关系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恐惧、对抗,到后来的相处、嬉戏,直至最后的相互拯救。这是一个微妙的转变,也是一个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人类并非自然的主宰,而是其中的一部分,是与万物共生共息的生命体。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珍贵,因为在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的环境下,我们越来越远离这个本质。

《与狼共舞》在叙事手法上也进行了大胆的创新。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和灵活性,为观众提供了更为深入的视角。同时,这种手法也使得影片的情节更加真实、可信,更能够引发观众的共鸣。

而影片中的另一条主线——主角与印第安部落的关系,更是为影片增添了厚重的文化色彩。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这是以往西部片中难得一见的景象。这种展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观众的好奇心,更是为了传递一个信息: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种族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美丽,我们应该尊重并欣赏这种多样性。

《与狼共舞》不仅是一部优秀的西部片,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和启示的电影。它告诉我们,野性与和谐并非不可兼得,只要我们尊重自然、尊重其他生命、尊重不同的文明,那么,与狼共舞并非遥不可及的梦想。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3)

导读:与狼共舞观后感(一)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但恐怕这不仅仅是人类的愿望,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愿望。因为他交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被白人视为不文明、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捕猎水牛,但他们从不捕杀水牛。他们依赖河里清澈的水,从不贪图它。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

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事实上,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机会沉溺于水牛的灭绝。切断食物的**人最终像白人一样投降,进入白人指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是,200多年过去了,苏联人民还是那么野蛮,没有文明。

但在我看来,文明和野蛮并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我认为,真正的人类文明不在于我们有多少先进的科学,我们有多少辉煌的经济成就,而在于人类如何追求内心最真实的人性。

那些科学、哲学、人文等……都应该是帮助人类去更好的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是让人们去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怀重要性;应该是引导人们最单纯的人性——“爱”,向着善良走向人类的文明。

我想人类的文明不是存在在外边的花花世界,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善良,存在于每一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真诚。

200年前,一群文明的苏族人被白人野蛮人用先进的士兵打败。也许人类文明永远会被野蛮人打败,但我相信这些野蛮人最终会被文明同化。

与狼共舞观后感(二)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个凶猛,可怕和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这个故事发生在1941年春天。年轻的美国人阿尔来到森林里看风景,突然看到一只死了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一开始,他不敢接近他,所以它找到了它的孩子,然后它找到一只死鹿来为它。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

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有感情,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我可以想象他们在一起是多么幸福,没有任何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动物生来就冷酷可怕,而是为了生存,因为我们杀死了大量的动物,它们自然把人类是为敌人。

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国家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因此,这个数字正在逐渐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和爱护动物的呼声在我耳边回响。

与狼共舞观后感(三)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也许这两位重要同伴的离去让人们感到无比悲伤。作者仁慈地给了邓巴一个相对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里不仅会讲这些,更精彩的还是在**里。影片描述了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线驻军,空无一人,并与印苏士兵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军视他为叛徒,对他施暴。

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

邓巴宁愿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成为一个没有腿的跛子。这里反映的是他的英雄本性,注定了他的非凡一生。当然,从受伤——想死——英雄——驻扎在边境——狼群为伴——苏联为友——融入苏维埃国家——拳打脚踢——汉奸——**待——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整部电影的线索。

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同时,另一个部落苏也发现了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

也许从那时起,踢鸟已经在我心中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

然而,主人公邓巴最终融入苏族,这可能是作者的有意之作。当人们追随英雄时,自然会进入苏族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

所以电影没有提到白人毒害人的现象。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4)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其实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契机大肆屠杀水牛群导致水牛的灭绝。而断掉食物来源的苏族人最终像白人投降,搬进了白人划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政府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就是说苏族人经过两百多年依旧这么野蛮没有被文明感化。

但是在我看来文明和野蛮不是这么容易能下定义的。我认为真正的人类文明不是在于我们拥有多少先进的科学,也不在于我们有用多么辉煌的经济成就,而在于人类如何去追求自己内心最真实的人性。

那些科学、哲学、人文等……都应该是帮助人类去更好的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是让人们去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怀重要性;应该是引导人们最单纯的人性——“爱”,向着善良走向人类的文明。

我想人类的文明不是存在在外边的花花世界,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善良,存在于每一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真诚。

200年前一群文明的苏族人被拿着先进武器的白色野蛮人击败。也许人类的文明总会被野蛮击败,然而我相信这些野蛮人也终将会被文明同化的。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5)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与自然共舞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指引人类前进方向的勇敢之光。《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

这是一种无心的行为,但它使长期瘫痪、支离破碎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

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

电影中有太多的冲突和挣扎,融合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也是必然的。人们乐观地认为,融合后的和谐是可以预期的,因为凯文太多了?科斯特纳的角色已经成为美国和印度部落之间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其中,主人公是一个调解人——他走过了战争,知道个人的生命权,不受种族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在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律,那是自然的。

正是因为他的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这种态度的人没有出现,没有成为他们的代表,这样一个弱小的民族在强盛民族的征服面前就不会被彻底消灭。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

躺在印度狂欢节外面,他心里说:“我不生气也不悲伤。”。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

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宁愿与狼共舞也不愿向他们解释任何事情。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与他和睦相处并与他共舞时,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像我们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某种无形的东西将他与狼联系在一起。

这很神秘吗?也许。但这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一种神圣的光芒围绕着他。

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6)

与狼共舞观后感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着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与狼共舞观后感(篇7)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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